典當行的抵押車(抵押典當行車違法嗎)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6.2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6.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 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負擔。
6.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 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6.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七條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 :(見附圖) 建筑面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
抵押房地產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
地號:
第九條 :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服務費 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 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五條 :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 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
第六條 :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 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規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 :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 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 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 任。
第九條 :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 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 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 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 10日內遷離 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 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 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 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 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 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 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 :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 、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 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 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 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 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 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 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 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 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 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 :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 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 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 :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3.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 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按 計收違 約金,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3.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 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 罰息) 。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 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3.4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 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 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其 他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5.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
5.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6.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 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6.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 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 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