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車貸利息(光大銀行汽車貸款)
ABC(2022)4036-4
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專項商戶分期業務條款及細則
申請人在申請辦理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專項商戶分期付款業務前,請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如有)先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條款及細則涉及數量和質量、利率、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個人信息保護、糾紛解決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需咨詢或投訴,請致電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申請人如申請農業銀行信用卡專項商戶分期付款業務,即表示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如有)已閱讀、知悉并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一、業務提示
1.分期付款利息(以下簡稱分期利息):按分期本金乘以適用利率計算。分期利息對應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單利,系根據依約正常還款的申請人現金流計算的年化內含報酬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計算公式如下:
(注:n為年內期數,T為總年數,由此計算得出的IRR即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2.分期提前還款違約金:如在首期賬單生成后提前還款,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款成功后,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2%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如在首期賬單生成前提前還款,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款成功后,應按一期分期利息的同等金額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與我行另有約定的除外)。
3.分期資金入賬后,逾期利息計息規則以及違約金等費用按中國農業銀行網站公布的《中國農業銀行金穗信用卡章程》、《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規則執行。
二、業務定義
1.專項商戶分期業務(下稱“專項分期業務”)是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行”)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審批通過后為申請人指定農行信用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分期額度,申請人在銀行指定的期限及指定的商戶范圍內使用該專項額度支付購買款項的業務。
2.本條款及細則所稱分期本金是申請人在本條款及細則項下支用分期額度直接購買商品、服務的金額;分期資金是申請人辦理本業務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分期本金、分期利息、違約金、逾期利息等一切金額的總和。
3.當期賬單指申請人最近一期已經生成的賬單;下一期賬單指申請人即將生成的賬單;未到期賬單指申請人下一期賬單之后生成的各期賬單(不包含下一期賬單);未到期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指未到期賬單對應的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
4.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單利,系根據依約正常還款的申請人現金流計算的年化內含報酬率,因交易金額、交易時間、還款時間等不同,可能出現實際年化利率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存在差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計算公式如下:
(注:n為年內期數,T為總年數,由此計算得出的IRR即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三、業務申請及使用
1.申請人自愿向銀行申請專項分期業務。申請人申請后,銀行有權根據申請人申請時的信用情況、消費用途、以及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與有效性等因素最終決定是否批準及專項分期額度。
2.銀行審批同意后,對指定的信用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分期額度,申請人在銀行指定的期限及指定的商戶范圍內使用該分期額度支付購買款項,按約定一次性或分次透支借款。申請人使用該信用卡賬戶分期償還分期本金,并支付分期利息。《金穗信用卡專項商戶分期業務申請表》記載的分期本金金額、分期期數、分期利息、分期利息償還方式等與支付憑證或申請人簽名確認的POS簽購單上記載的信息不一致時,以支付憑證或POS簽購單的記載為準。
3.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銀行有權不提供本條款及細則項下分期額度:
(1)申請人根據銀行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首付款及其他應由申請人承擔的費用均已付清;
(3)申請人未出現影響分期資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4.信用卡一個賬單期為分期期數中的一期,自使用分期本金支付購買款項之日起計算。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分期本金金額÷分期期數,四舍五入到元位,差額部分在最后一期調整。分期利息按分期本金乘以適用利率計算。每期分期利息等于分期總利息除以期數并四舍五入到分位,差額部分在最后一期調整。每期應還分期付款本金及分期利息計入賬戶當期最低還款額。
5.申請人如分次申請專項分期業務的,每次分期的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及每期應付分期利息將單獨計算并相加計入賬單中。
四、還款
1.申請人以本細項下申請的信用卡作為專項商戶分期業務還款的信用卡。專項商戶分期業務成功辦理后,銀行將為申請人建立對應的專項分期獨立子賬戶,用于記錄本條款及細則項下分期資金的使用與還款情況。申請人按信用卡賬單所顯示的應還款額按月償還分期本金并支付分期利息。
當期信用卡賬單同時包含專項分期賬戶和普通透支賬戶欠款時,存入信用卡的還款資金將優先償還其專項分期賬戶欠款,后償還其普通透支賬戶欠款。
2.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及每期應付分期利息計入信用卡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申請人未能按期償還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的,應按最低還款額未償還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幣),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申請人須在信用卡當期賬單到期還款日前償還“當前應還款額”列示的全部應還款額,申請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應還款額的,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具體計息規則以《金穗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為準。
3.專項商戶分期業務成功辦理后,本條款及細則下申請的信用卡存在溢繳款的,該款項不會自動償還未出賬單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
4.申請人如需提前還款,須向銀行申請。申請提前還款的時間為專項商戶分期業務成功辦理當日至該筆分期倒數第二期分期付款賬單生成前。申請人申請提前還款前已計入賬單的分期利息應按約定繳納,且不予退還。申請人可就部分金額和全部金額申請提前還款,部分金額提前還款的,申請金額須為每期應還分期本金的整數倍;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的,申請金額須為剩余全部應還分期本金。提前還款金額及未計入賬單的分期利息、提前還款違約金處理方式遵循以下規則,申請人與農業銀行另有約定的除外:
(1)部分金額提前還款。
申請人部分金額提前還款申請成功的,申請的還款金額在下一期賬單日計入該期賬單,分期期數自末期相應減少,申請人在余下各賬單周期償還每期應還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提前還款不收取提前還款手續費,但會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
(2)全部金額提前還款。
申請人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申請成功的,在辦理分期后的首期賬單生成前申請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申請的還款金額在下一個賬單日計入該期賬單,申請人于該期賬單還款日之前償還剩余全部應還分期本金即可,不再收取該期分期利息;在辦理分期后的首期賬單生成后申請全部金額提前還款,申請的還款金額在下一個賬單日計入該期賬單,申請人于該期賬單還款日之前償還剩余全部應還分期本金和該期分期利息后,分期自動結束。提前還款不收取提前還款手續費,但會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
(3)如在首期賬單生成后提前還款,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款成功后,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2%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如在首期賬單生成前提前還款,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款成功后,應按一期分期利息的同等金額支付提前還款違約金,最高不超過中國農業銀行對外公示的服務價格標準。
5.申請人知悉如要對分期付款購買的指定商品或服務申請退貨或退款時應與商戶達成一致,農業銀行在收到商戶退回的款項后自動為申請人辦理相應金額提前還款,因退貨或退款產生的提前還款不收提前還款違約金。
五、個人信息保護
(一)本條款及細則項下處理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個人信息的規則與信用卡領用合約及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的規則一致。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已清楚知曉并理解信用卡領用合約及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關于處理個人信息的全部規則,包括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的個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以及權利行使方式和程序等。
(二)為本條款及細則的訂立和履行之需要,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同意農業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信用卡領用合約、申請人與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簽署的信用卡業務有關信息授權書中的約定對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
(三)農業銀行承諾將依法承擔申請人、共同還款人/共同借款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本條款及細則項下與客戶信息保護相關的通用規則,如農業銀行的聯系方式、客戶行使法律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請參見農行在官方網站()發布并不定時更新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的相關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系農行客服熱線(95599、)。
六、申請人承諾
1.因購買商品或服務與分期商戶發生的糾紛,均不影響申請人的還款義務;
2.按時足額歸還分期本金、支付分期利息及其他相關逾期利息、違約金等費用;
3.按銀行要求如實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并按約定將相關材料交銀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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