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法律法規(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規制)
2019年11月18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魯金監發〔2019〕11號,以下簡稱《通知》)。為方便公眾更加客觀、全面和深入了解《通知》,簡要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我省小額貸款公司自2008年開展試點以來,按照“嚴監管、強服務”思路,小額貸款行業保持良好發展態勢,機構數量、信貸總量和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在緩解“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累計放貸7349.64億元,其中90%以上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我們結合本省實際,學習借鑒重慶、浙江、江蘇、廣東等省市先進做法,研究制定了《關于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政策體系,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強化監督管理,推動全省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等制定。關于提高現場監管質效涉及行政處罰事宜主要依據《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關于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十二條,主要包含三方面內容:
一是著力優化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堅持普惠金融理念,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優化信貸服務,改進信貸流程,專注于“三農”和小微企業,提供多層次、差異化信貸服務。
二是加強政策引導,推動機構做優做強。從優化股權結構、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突出服務重點、放寬經營區域、規范貸款利率和融資管理、不良資產處置等方面,通過政策驅動,推動機構做優做強。
三是改進監管工作,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本著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原則,從優化審批備案管理、強化非現場監管、提升現場監管質效等方面,不斷改進和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四、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該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9年11月18日,施行日期是2019年12月19日。
《關于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