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資質(小額資質貸款公司可靠嗎)
9月16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小貸公司融資杠桿上限統一為5倍,各地可根據需要降低杠桿倍數。
具體來看,《通知》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
在此之前,各地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杠桿倍數并未作出非標融資和標準化債券類融資的區分,統一劃定一個杠桿倍數上限,比如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杠桿倍數是1倍,山東省為2倍,重慶市為2.3倍,深圳市則為2倍。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5倍的融資杠桿率是疫情期間各地給予的最高杠桿率。原來只是臨時性的措施,現在通過《通知》把臨時性措施固化,實際上大幅度地提高了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率。
為支持疫情防控,今年2-4月,北京、深圳、廣東、山東、重慶等地區先后出臺了小貸公司支持性政策,暫時性放寬小貸公司融資杠桿倍數。除北京放寬至3倍,重慶在2.3倍上適度提高外,其余地區均放寬至5倍。政策有效期上,也均不超過半年,例如廣東省和山東省規定,有效期為自發布之日起六個月,重慶暫定為2020年6月末。
值得一提的是,同樣是5倍的融資杠桿上限,疫情期間暫時放寬的5倍融資杠桿并未區分融入資金的形式。而對于不能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形式融入資金的小貸公司來說,其融資杠杠倍數有可能從原來的1倍以上降至1倍。
助力服務小微企業
董希淼指出,對小貸公司而言,其在外部融資渠道更加暢通,杠桿率更高有助于小貸公司發展。并且,小貸公司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增加小貸公司金融供給的能力。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也表示,放松杠桿的原因,一定程度上還是在擴大小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因為當下,小貸公司主要還是服務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相對銀行還是下沉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放大融資杠桿,有助于更好地服務下沉客群,這也是當下六保六穩的主要對象,更能充分地發揮小貸公司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曾剛說。
針對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間多地放寬小貸公司融資杠桿的情況,曾剛此前曾表示,監管政策對這種信貸類企業有一定松動的原因可能有二:受疫情沖擊影響,一方面,原來的有些貸款的還款可能就會成問題,不是長期只是暫時性的。這個時候可能會涉及到貸款的展期(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的行為)。展期就會擠占貸款額度。另一層面上,在重點領域,還有追加貸款投放的問題。
放寬了,還是收緊了?
一位上海互金行業從業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是不是有利,還要看具體對象。”
與此前地方性政策不同的是,《通知》將小貸公司對外融資劃分為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以及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只有兩種形式加起來才能達到5倍杠桿。
而當前小貸公司分為全國性小貸公司,和省級區域性小貸公司。小貸公司中,也有派別差異,除獨立的小貸公司外,很多大型互聯網公司旗下擁有小貸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也會獲取網絡小貸牌照或者通過收購小貸公司獲取網絡小貸牌照。
上述上海的互金行業從業人士表示,如果是線下地方性小貸公司,其實基本不會發ABS(資產證券化產品),直接從銀行借錢出去放貸,“真正能在交易所發ABS的企業肯定都是平臺背景很好的巨頭企業。”
“其實四倍的ABS對于螞蟻這樣的公司來說可能是不夠的,因為螞蟻的業務體量大。”他說。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一些頭部小貸公司所發行的ABS規模或已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之多。
小貸公司區別于民間借貸?
曾剛還指出,《通知》的重大意義在于,表明了小貸公司的身份和民間借貸存在差別。
“它(小貸公司)是有監管主體的,是在銀保監會的監管范圍之內的。”他說。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準,取代原來的“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
有一種觀點認為,《規定》對銀行、消費金融、小額貸款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不適用。
但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則表示,小額貸款公司屬于民間借貸,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身份一直不明,并沒有納入發放金融業務許可證的范疇,而是交由地方金融辦(局)負責監管,即小貸公司并非持牌金融機構,屬于民間金融的創新組織,適用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一位北京互金行業從業人員則向澎湃新聞記者透露,目前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也在組織研討新規的適用范圍,討論小貸公司是否適用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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