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的條件(貸款公司貸款條件)
摘要:小額貸款公司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文章分析了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此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以利于實現小額貸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更好地服務三農。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
可持續發展;
農村金融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5月4日銀監會和央行出臺《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來,小額貸款公司已經走過了一年多的時間。截至2009年3月末,全國已開業583家小額貸款公司,籌建573家。2008年7月20日江蘇省首家小額貸款公司——丹陽市天工惠農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業,截至2009年7月20日,該貸款公司已為400多戶農村企業和農戶發放了貸款,共計950多筆,金額近4.8億元,其中涉農占比超過95%;
貸款余額超過1.1億元,涉農占比96%以上,在緩解“三農”貸款難,支持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發展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必要性
小額貸款公司是基于農村現實情況而進行的制度創新。在農村實施小額信貸是我國傳統農村金融制度的重大突破,是解決我國城鄉金融資源二元化和金融區域配置不平衡等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這一新型的農村信貸管理制度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目前,農村金融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存在農村金融機構少、競爭不夠充分、農村資金外流和對“三農”信貸投入不足等問題。農民的經營規模非常小,農戶的數量極其龐大,這意味著小規模、分散化是目前農村金融需求的主要特點。但是,隨著銀行業日益商業化,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大規模收縮戰線,壓縮基層經營機構,貸款權限也從基層上收。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吸收的存款大部分上收到城市,資金向大城市、大行業、大項目、大企業集中,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從業人員和信貸資源嚴重不足。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數為12.4萬個,比2004年減少9811個??h域四家大型商業銀行機構的網點數為2.6萬個,比2004年減少6743個;
金融從業人員43.8萬人,比2004年減少3.8萬人。其中農業銀行縣域網點數為1.31萬個,比2004年減少3784個,占縣域金融機構網點數的比重為10.6%,比2004年下降了2個百分點。截至2007年末,全國有286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約占全國鄉鎮總數的7%。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機制的缺失,致使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村信貸市場上有著明顯的局限性,缺少有效的服務于農村貧困人口的機制,保守求穩的心態導致農村信用社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動力不足。農村金融競爭不充分必然帶來金融服務的不到位,農村金融服務嚴重邊緣化,廣大農戶特別是貧困地區中低收入群體的信貸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而與此同時,規模龐大的民間資本在民間自由無序流動。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既是私人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一個新的探索,又能夠對農村生產函數起到修正作用。農村生產函數中包括兩大主要因素:資金和勞動力,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農戶引進新的生產工具或經營副業生產,就可以使潛在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賦予農村生產函數以新的含義。小額貸款的投入使農村經濟發展中突破了資金約束,打破了經濟增長中的金融瓶頸,小額信貸通過資金注入修正了農村生產函數中的要素投入比例,使經濟增長進入了更高速度發展的路徑。
為解決“三農”金融供給不足問題,2005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在川、黔、晉、陜、蒙5省區啟動“只貸不存”小額信貸機構試點,在試點地區相繼成立了7家“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2006年12月,銀監會啟動農村金融改革新政,根據銀監發〔2006〕90號文,小額貸款公司作為引入的3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之一,進入銀監會試點框架。截至2007年底,5個試點省(區)試點成立的7家小額貸款公司整體運行良好,自試點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以來,共計發放貸款3.9億元。7家小額貸款公司中已有6家實現盈利,經營利潤共計1682.29萬元。200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在全國范圍推廣開來。小額信貸是現階段農民和農村的主要金融需求之一,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經營方向符合“三農”實際,利用其立足農村、貼近農民、服務農業的優勢,有助于逐步培育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規范引導民間融資發展,把更多的資金直接投入到“三農”領域。
二、現階段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資金來源不足
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缺乏穩定的后續資金來源是制約其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為避免吸收存款帶來的系統性金融風險,《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捐贈資金或單一來源的批發資金形式。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任何形式的存款,不得發行債券,不得搞變相集資。公司的“只貸不存”性質,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其資金來源,這極大地限制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擴張和競爭,使得如何發展并維系業務的持續穩定發展成為最大的挑戰。根據溫州金融辦統計數據,截至2009年1月底,該市已開業的8家小額貸款公司,總注冊資本金為13億元,貸款余額為9.62億元,累計發放貸款14.46億元。如注冊資本金僅1億的平陽縣恒信小額貸款公2008年12月11日開業,截至2009年1月底已辦理發放貸款236筆,發放金額累計達2.06億元,幾乎無錢可貸。公司要等前期貸款收回后才能再貸,考慮到農業的季節性,小額貸款公司只能斷斷續續的經營,營運成本增加。
(二)業務成本高、風險大
農村小額貸款公司主要面向三農,面向農村低收入階層和以家庭為基礎的微型企業。農業產業由于其本身的特點,受到自然資源、氣候及市場等因素的多重制約,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加上小額信貸的借款主體——農民,大多還屬于經濟劣勢群體,自身抗風險能力脆弱,資產不穩定,缺乏風險抵押和標準財務資料,傳統的貸款分析技術起不到良好的效果,評估困難,加劇了小額貸款公司在放貸過程中與借款人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確定貸款對象的成本高、難度大,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必然承擔較高的交易成本和風險成本。
(三)缺乏系統的監管框架
我國目前對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還處于摸索試點階段,沒有系統的監管框架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有效的監管。由于嚴格限定“只貸不存”,導致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既依托于《公司法》,又在《公司法》中無章可循。小額貸款公司一直冠以“工商企業之名”,但現行《公司法》卻沒有涉及貸款類業務的規定,因此,小額貸款公司的地位尷尬,不僅導致監管缺失,小額貸款公司也無法金融維權。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領域和運作模式與一般的工商企業有很大不同,因此國家工商局不可能承擔起監管職能,工商局既不具備法律上的監管權力,也不具備金融方面的專業知識來執行監管任務。人民銀行作為一個主要以執行獨立穩健的貨幣政策為己任的部門,在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的監管模式下,也不宜更深地介入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F在銀監會和人行對于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監管、處罰等權力下放給了地方政府。銀監會和央行出臺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并愿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因此,目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由省級政府所屬部門進行監管,在實際運作中,由各省金融辦進行監管。按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主要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必須有專業的監管人員依法監管,包括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貸款,屬于金融機構,因此應該由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監管。從實際運作看,省政府金融辦是金融協調部門,法律沒有賦予其監管職能,其也不具有基本的監管能力。制度設計的缺陷結果造成監管虛化,小額貸款公司繁榮的背后必將累積風險。
三、推進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健全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
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應突出規范性和有效性,規范貸款公司的業務行為,防范風險。應盡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加強相互之間的協調。必須對《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有關監管的要求加以細化,從市場準入、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監管資本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明確市場紀律,進行客戶細分,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行為監管。通過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法律和制度,確保小額貸款公司合法與規范經營。
(二)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為避免在發生經營虧損時引發系統性風險,根據《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我國規定小額信貸公司不可吸收存款。在現有政策框架下,利用會員制吸納存款,會員通過繳納會費和互助保證金的方式籌集資金,用于為會員提供融資擔保。會員制擔保機制實行資金共同承擔,自擔風險,自我服務,發揮聯保、互保的作用。但也要注意監管以防不法分子非法吸收存款。
針對“只貸不存”制約發展的問題,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應當放寬限制,或通過其他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可在小額貸款公司現有的增資擴股、捐贈及銀行貸款3種融資方式基礎上,適當放寬其融資限制,如可享受金融機構的同業拆借、再貸款資格。政府應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力度,為小額貸款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優惠,應該允許小額貸款公司批發資金,批發資金的來源可以是央行的支農再貸款、政策性銀行貸款、郵政儲蓄機構的資金、商業性銀行的貸款等。批發資金時國家可以給與一個相對低的利率,提高融資額度,從而增加農村信貸的供給。
(三)創新擔保方式
目前,我國的小額貸款公司并沒有如國際上的小額貸款公司那樣普遍采用信用方式放款,而是采用擔保、抵押等方式發放貸款,這與我國社會整體誠信水平不高有關,作為具有扶貧功能的小額貸款公司應更多地采用信用方式放款。據調查,我國民間借貸95%采用信用方式,只有5%采用擔保和抵押方式,即便這樣,不良率仍非常低,經營一直非?;钴S。這說明出現不良貸款的根本原因不是信用放款。小額貸款公司暫時還做不到信用放款,可以采取以收成為擔保方式的還款,整貸零還等適合實際的創新方法。
(四)減免小額信貸公司的稅收
小額貸款公司的宗旨是服務于三農。國家應該放寬政策、讓利于民、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使一直活躍的民間借貸由地下轉到地上并加以引導。例如,可以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使小額信貸公司有一個寬松的生存環境。
(五)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進一步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誠信和法律知識宣傳,提高農戶信用意識、誠信和法律意識。積極創建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鎮。強化對失信者的懲戒措施,努力創造一個人人誠實守信的宏觀環境。
四、結論
以前在農村,小額信貸是以高利貸或者互助形式出現,規模小、糾紛多。近年來,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許多小額信貸公司應運而生。在我國農村普遍存在經濟規模小,創業動力偏弱的狀況,小額信貸對發展農村、搞活農村經濟很有作為。通過進一步改善小額貸款公司的成長環境,不斷完善其運作機制,增強可持續經營能力,小額貸款公司必將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規范民間融資,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小額信貸發展新路。
參考文獻:
1、孫若梅等.小額信貸與農民收入:理論與來自扶貧合作社的經驗數據[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6.
2、焦瑾璞,楊駿.小額信貸和農村金融[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3、茅于軾.為什么小額貸款必須是高利率的?[J].農村金融研究,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