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信貸公司貸款(信貸貸款公司說黑戶也能辦理)
舜網訊 長清區五峰山街道辦宋村的幾位村民十分疑惑,他們同一天收到法院傳票,得知自己竟然欠下了信用社15000元或30000元的貸款,這些貸款自己怎么不知道?他們希望早日能從”飛來的債務”中脫身。
收到傳票的武廷海
莫名接到法院傳票
2009年5月5日,長清區五峰山街道辦宋村村民武廷海正在家里忙活,突然來了兩個年輕人,說是來給他送法院傳票的,讓他簽收。“這是誰把自己告了呢?”武廷海一臉疑惑。
來人說武廷海于2005年6月份向信用社貸款15000元,一直沒還,所以區農村信用社將他告到了法院,讓他5月27日到長清區人民法院應訴。“2005年自己因為車禍躺在病床上,從來沒有貸過款,怎么會欠了15000元的債呢?”武廷海聽后,一頭霧水。
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又戴上老花鏡仔細查看了對方拿來的借款憑證,上面確實寫有15000元的借款,而且還有自己的名字,“不過并不是我的簽名,印章也不對。”武廷海說。
三人遭遇蹊蹺貸款
事后武廷海才了解到,同一天村里還有兩位村民,也一樣收到了法院傳票,除了借款數額不一樣外,其他內容都差不多,而收到傳票的村民都聲稱自己沒有在應訴書所說的日期內向信用社借過錢。“自己明明沒有借信用社的錢,怎么會因為欠款收到法院的傳票呢?”有和武廷海一樣遭遇的村民,也都頗感意外。
5月7日下午,記者在宋村見到了幾位收到傳票的村民,握著手中的法院傳票,他們向記者敘述了自己的遭遇。
村民董偉告訴記者,起訴書上說她2004年向信用社借了30000 元,一直沒有還,“純粹是胡說”,2003年她向信用社借的30000元早就已經還清了,現在根本就不欠銀行錢。“懷疑是上次借款的時候,身份證復印件被人家盜用了。”董偉猜測。
另一位村民莊云立也因為“借了30000元未還”而被起訴。“自從接到法院的傳票,他們小兩口就沒有合過眼。”一位村民告訴記者。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收到法院傳票的幾位村民以前都曾經在信用社貸過款,村民武廷海在上世紀80年代曾經貸過1000元錢,至今尚未完全還清。難道是他們留下的身份證復印件被別人盜用了?
信貸員涉嫌“違規操作”
既然村民都說自己沒有相關的貸款,為什么借款憑證上有他們的簽名和印章,而且還會接到法院的傳票呢?
村民武廷海告訴記者,他和借款憑證上給其“辦理貸款”的人熟識,一個月前這位信貸員還來找過他,讓他在一份文件上簽字,“當時說是拖欠銀行1000元的文件,沒多想就在上面簽了自己的名字。”
事后記者從長清區農村信用聯社了解到,那是一份信用社催繳15000元借款的通知書,上面確實有武廷海的簽名。
董偉則表示,自己根本就沒有收到任何催款通知書,只是接到法院傳票后,才知道自己在2004年又“借了30000元”。
記者了解到,接到法院傳票后,幾位村民都去找過當地信用社,但均被告知給他們“辦理貸款”的信貸員不在。無奈之下,他們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
當地公安機關的一位工作人員證實,村民董偉和莊云立報案后,他們的“貸款”已經被人還上,信貸員涉嫌“違規操作”,武廷海的情況他們正在調查。
是否該應訴村民猶未知
5月11日下午,在長清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記者見到了一位姓劉的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單純從借款文件看,武廷海存在“借款”事實而且延期未還,所以信用社按照相關規定對他進行了起訴。
不過武廷海表示簽名并不是他自己的筆跡,而且拿出了以往那位信貸員的筆跡和借款憑證上的筆跡進行了比對。“我會向上級匯報,現在還不好下結論。”這位工作人員表示。
同一天,五峰信用社的王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規定,借款憑證確實應該由本人簽字。不過現在辦理貸款的信貸員不在,不好查對。而武廷海則說,從事件發生到11日下午,他就一直沒有撥通過信貸員的電話。
那么,村民是否還需要到法院應訴?記者從長清區人民法院了解到,關于此事他們已經聯系了當地信用社,不過現在還未收到反饋,如果對方不撤訴,法院會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按時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