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有哪些公司(貸款公司有什么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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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銀行貸款是我國公民或者企業最為重要的融資方式,銀行貸款需要貸款者符合一定的條件,而且依據不同的貸款種類,所需要的條件也是不一樣的,那么我國銀行的貸款的種類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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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行的貸款的種類: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類如下:
(1)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并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準并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3)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系指按《民法典》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系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系指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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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可向借款人的貸款加息嗎:
根據1996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貸款人對其部分或全部貸款加收利息;情節特別嚴重的,由貸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用貸款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的。
3、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的。
4、未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的;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的。
5、不按借款合同規定清償貸款本息的。
6、套取貸款相互借貸牟取非法收入的。
律師簡介

蔣勝威律師
北京盈科(阜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阜陽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委員會律師團成員。擁有經濟師、會計師、稅務師、基金管理人及證券投資從業資格(投資分析、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等)、專利代理師等職業證書。
中北大學學士學位,執業至今代理訴訟案件數百起,涉及勞動、公司、合同、保險、財稅、知識產權等領域訴訟業務,對基本法律事務較為熟稔,熟悉刑法、民商法、稅法、知識產權法等。在執業期間從事非訴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單位并購、破產、項目盡職調查等領域。
擅長領域:刑事、人身損害及交通事故等各類侵權糾紛、借貸糾紛、合同糾紛、民商事爭議解決、金融保險、財稅、知識產權、房地產與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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