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小額公司合法嗎)
【記者傅春榮 徐思佳8日北京報道】
央行銀監會聯合發文推動500萬元即可注冊鼓勵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放貸
中國銀監會聯手中國人民銀行今天正式發布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有效配置金融資源,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改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
根據《意見》的定性,小額貸款公司指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據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需符合法定人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
關于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問題,《意見》指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意見》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可以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準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按照市場化原則,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與此同時,《意見》還重點強調,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