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貸平臺實體店上海(上海助貸實體店平臺地址)
記者謝奀國實習記者豐鳳鳴報道
7月12日,上海銀保監局網站顯示,上海銀行因存六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被處罰款460萬元。記者注意到,上海銀行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中包括“2020年7月,該行在助貸環節對第三方機構收費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庇浾呤崂磴y保監會信息發現,這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因助貸業務收費管理問題收到的首張罰單。

銀行等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就貸款業務進行的合作,即“助貸”正迎來新一輪監管。近期,多個監管部門對此密集發聲,其中,收費管理問題等成為監管著力點。如針對目前存在的多個市場主體多頭收費的問題,銀保監會消保局相關領導表示下一步監管既要規范銀行這一端收費,同時還要在與融資收費相關的其他市場主體方面加大規范力度,包括大型互聯網平臺,以及其他一些提供風險緩釋措施的市場主體等。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網絡平臺企業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金融體系普惠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普遍存在無牌或超許可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規問題。監管的規范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綜合成本實現減費讓利;從金融機構方面看,這也倒逼銀行提升自身的獲客能力及獨立風控等能力,加強內功修煉。
銀行因對助貸機構收費管理不審慎受罰
憑借海量的客群與流量,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獲客、風控、貸后管理等服務,從而提升信貸業務的效率和資產質量。近年來,這類助貸業務快速發展,已成為銀行獲客的重要途徑以及很多金融科技平臺的主流業務模式。
近日,上述業務中助貸機構的收費問題成為監管的關注重點。
這與助貸費用水平偏高的現狀有關。如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局長郭武平近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所說,銀行收的資金成本可能也就是4%、5%,坦率地講也不多。但一些大型互聯網平臺通過導客引流,這就要收6%、7%,再加上一些提供風險緩釋措施的市場主體收取6%、7%,三方面加起來綜合融資成本就到了20%左右。
一位資深互金從業人士向記者介紹,助貸機構的身份此前比較尷尬,一直到2020年7月,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9號),助貸做為合作機構得到正名。緊接著2020年10月,銀保監會聯合其他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下稱《通知》),進一步明確助貸類業務的收費要求。
《通知》明確,對于第三方機構推薦的客戶,銀行應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貸申請的程序和息費水平;要求銀行對合作的第三方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機構向企業收費情況,評估企業融資綜合成本,不與收費標準過高的第三方機構合作。
不過,從監管后續披露的消息來看,在信貸、助貸、增信等環節,金融機構不合理收費加重用戶實際融資負擔的亂象依然存在。
例如,2020年11月21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部分銀行保險機構助貸機構違規抬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典型問題的通報》顯示,興業銀行與平安保險(集團)下屬平安普惠合作發放小微企業普惠型貸款時,存在強制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服務費問題。據披露,興業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32%—7.6%,加上保險費、擔保費、服務費,年化綜合融資成本達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收取費用占綜合融資成本的56.53%。

近日上海銀行則因助貸收費管理問題收到了監管的罰單。7月12日,上海銀保監局網站顯示,上海銀行因存六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被處罰款460萬元。具體來看,上海銀行存以下六大違法違規事實:一、2018年12月,該行某筆同業投資房地產企業合規審查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二、2019年11月,該行某筆經營性物業貸款授信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三、2019年2月至4月,該行部分個人貸款違規用于購房。四、2020年5月至7月,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審慎。五、2020年7月,該行在助貸環節對第三方機構收費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六、2020年6月至12月,該行部分業務以貸收費。
據梳理,這是近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因助貸業務收費管理問題收到的首張罰單。據郭武平透露,針對目前存在的多個市場主體多頭收費的問題,下一步監管既要規范銀行這一端收費,同時還要在與融資收費相關的其他市場主體方面加大規范力度,包括大型互聯網平臺,以及其他一些提供風險緩釋措施的市場主體等。
金融機構獨立風控能力待進一步提高
正如銀保監會通報中指出,興業銀行忽略對合作方收費情況及綜合融資成本的評估,原因在于其“依賴第三方合作渠道獲客。”監管密集出臺政策對助貸進行規范,意味著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將進一步規范,也在倒逼銀行提升自身的獲客能力及獨立風控能力。
可以看到,不合規亂象的存在招來的不僅是監管的罰單,還有消費者的集中投訴。今年4月,上海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2020年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20年,上海銀行的投訴量位列中資法人銀行第二名,為1510件,占比31.9%。其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92件,占上海銀行投訴總量的18%。去年全年,上海銀行信用卡中心投訴量為1186件。
對于助貸相關的亂象問題,銀行業內也開始積極應對。“銀行方面也覺得比較冤,因為銀行的貸款利率其實并不高,增信的費用實際上不是銀行收取?!币患业胤匠巧绦腥耸勘硎荆y行方面正加快創新產品的開發,希望能在降低融資成本的情況下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
此外記者從業內獲悉,繼今年4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金融管理部門聯合對從事金融業務的13家主要網絡平臺企業進行監管約談后,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向網絡平臺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平臺機構在與金融機構開展引流、助貸、聯合貸等業務合作中,不得將個人主動提交的信息、平臺內產生的信息或從外部獲取的信息以申請信息、身份信息、基礎信息、個人畫像評分信息等名義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開展助貸業務時要按照“平臺—征信機構—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流程整改。
行業分析人士指出,新規要求網絡平臺個人信息與金融機構直連行為“斷開”,針對的是此前助貸機構在為金融機構提供借款人推薦服務時,對個人信息數據的過度收集和濫用問題。互聯網平臺數據先上交到持牌征信機構,再由征信機構向銀行提供數據,則理順了三者之間的關系,保證了數據的安全。
如何看待個人信息與金融機構全面“斷直連”的影響?行業人士指出,對于助貸機構來說,其業務的開展流程和收費方式將發生變化;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來說,自主風控的要求再次得到強調。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早就明確,商業銀行要將互聯網貸款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授信審批、合同簽訂等核心風控環節應當由商業銀行獨立有效開展。今年2月份,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也提及要堅持落實風險控制。“商業銀行應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并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貸前、貸中、貸后管理的關鍵環節外包?!?/p>
銀行業人士表示,據其評估,“斷直連”后的可能展業模式是銀行一方面從互聯網平臺獲得流量,另一方面還可以從征信機構獲得的更多維度的數據。這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基于征信機構數據來進行獨立的風險判斷。“對于提高銀行在風控方面做到獨立性,防范潛在的金融風險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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