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本抵押融資正規銀行(車輛抵押融資)

庭審現場
溫州網訊 溫州一老板涉嫌取得好友的信任抵押房產來融資,用“自己和自己做生意”的購銷合同及相關票據,從銀行開得信用證貼現巨額資金用于“拆東墻補西墻”。昨天上午,鹿城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仲某涉嫌騙取金融票證罪一案,涉案金額達361.9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200多萬元)。
他承認當時資金鏈斷裂
被迫融資還銀行欠款
47歲的仲某是鹿城區人,大學文化,經商。他是溫州申展貿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實際控制浙江中鄴進出口有限公司。據他描述,他在江蘇南通還投資房地產項目,在香港實際控制幾家離岸公司。
昨天上午的庭審中,當公訴人按照程序宣讀起訴書時,仲某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份起訴書,仔細聽著每一個字。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1月至9月間,仲某以中鄴公司的名義,利用葉某、李某坐落于洞頭縣北岙街道西山頭村三盤領海區一處房產作為抵押擔保,取得銀行的授信額度。
仲某聽到這一指控,笑了笑,淡定地說了一句:“我對起訴書上的指控有異議,我沒有用欺騙的手段,為我作抵押擔保的這些人都是我的朋友,他們是自愿的。”
仲某說,他和葉某、李某是多年的朋友,之前和他們達成協議,這些房產都是仲某用部分資金買斷的,并支付了裝修費用。
“其實當時公司狀況還可以,我的目的是為了融資。”仲某說,朋友的房產抵押換取了中國工商銀行溫州分行鹿城支行的1050萬元授信額度,開立了信用證。
“短短三個月時間,這些錢去哪了?”面對公訴人的發問,仲某尷尬地笑了笑說,這些錢都用于付匯及歸還其他銀行的欠款。
“拆東墻補西墻,這些活錢最后變成了死錢,現在一分錢都沒有了。”面對公訴人的追問,仲某承認了當時資金鏈斷裂被迫融資的事實。
信用證到期后
公司無法支付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仲某從工行獲得上千萬授信額度后,又通過私人關系,讓溫州某鞋材公司、梁某、倪某等企業和個人與銀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為中鄴公司從該行開立信用證提供附加擔保。
2011年11月1日、11月29日、12月16日,仲某為了達到融資目的,以中鄴公司名義,利用上述抵押合同、保證合同作為擔保,先后3次用相關的購銷合同、海關備案清單、發票等材料申請開立信用證,之后銀行開具了3份信用證,合計金額為361.9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200多萬元)。
信用證到期后,中鄴公司無法支付,導致銀行在中鄴公司扣劃了230多萬元人民幣保證金后,仍有較大資金缺口。
公訴機關查明,中鄴公司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向銀行提供的海關備案清單系偽造、變造。
仲某自辯稱,向銀行提供的海關備案清單系偽造、變造的說法不妥,應當是銀行留存的海關備案清單復印件系偽造、變造。仲某向法庭提出,應當調查銀行對中鄴公司的授信批復,他都是在授信批復的范圍內從事活動。
“自己跟自己做生意”
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是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向銀行申請信用證時,當事人需要提供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貨物描述,并提供相關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他有關單證。
庭審中,仲某稱,中鄴公司3次向銀行開立信用證,采購一批化工原料,對方公司是香港離岸公司。香港離岸公司是他實際控制的。生意流程是:香港離岸公司和中鄴公司根據實際貨物訂立買賣合同→向銀行提出開證申請→提交保證金。
公訴人問:“那是自己和自己做生意嗎?”
仲某答:“可以這么理解。我不是香港離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實際控制人。”
而仲某口中所稱的貨物,是通過香港離岸公司向他人借貨,借用后再與中鄴公司交易,交易完畢之后歸還,不支付對價,只支付部分費用。仲某堅持認為,自己實際控制的中鄴公司和香港離岸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貨物流轉交易,是一種“借貨交易”,可以將國際貿易中的成本降到最低,可以規避貨價變化的風險。
通過“借貨貿易”,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然后實現貼現融資,仲某稱,獲得的資金打回境內的中鄴公司、申展公司及用于其他投資。
律師告訴你
浙江高策律師事務所
刑事部主任王青山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近年,金融詐騙,個別官員養情婦、嫖娼、強奸,又有上了年紀的男子猥褻、強奸幼女,除了法律尊嚴被無情踐踏,道德底線也正一步步地缺失。這些人連幼女、連國家的財產都不放過,除讓人氣憤不已外,更引發社會對幼女這一弱勢群體的極度擔憂,對企業信用、道德的質疑。如果不對這些行為進行譴責,我們還有什么希望?這已經不只是法律上的問題,更是道德的淪喪。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雖然還有一些劣根,但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除了法律外,都有一套基本的是非觀、道德觀、價值觀,它能讓我們這個社會變得更加有序、更加文明。
社會道德危機,是最深層的危機。它關系到人的理念、人性、文明、人文關懷等基本價值。這些道德淪喪的行為恰恰證明,有的人已經沒有基本的道德下限。這樣的人如果成為一個群體,如果數量不斷擴大,對社會道德的基礎就會帶來極為嚴重的影響。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嚴酷的現實告訴我們,優良社會道德秩序的建立并蔚然而成風氣,僅靠道德的說教、典型的感化是不行的,必須施以重典。
以上為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本文轉自:溫州新聞網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