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名下的車可以抵押融資嗎(抵押融資車名下可以是車主嗎)
有位周先生向記者反映,說 自己名下有輛路虎攬勝,被莫名其妙過戶給了一位陌生人。本來屬于自己的財產,現在卻屬于其他人了。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周先生告訴記者,他在2018年4、5月份的時候,購買了一輛路虎攬勝,汽車總價為120多萬,當時周先生還向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貸了款。不過,在2019年的時候,周先生因承擔刑事責任,沒有能力繼續償還貸款,就 把車子給了自己的親妹妹,由她繼續還貸款。因為是親兄妹,當時就沒有過戶給妹妹,這輛車還是在周先生名下。
之后,周先生的妹妹因為資金周轉問題, 把車子押給了哥哥的朋友王先生,王先生又把車子轉押給了一位姓吳的朋友,由此周轉了30萬元。不過,周女士表示,當時她并沒有和汽車抵押方吳先生簽訂任何委托售賣的合同,她也明確說過,車子只是暫時押一下,等到有錢后就把車子贖回來。

等到2020年5月份,周先生服完刑之后就和周女士一起找到了王先生,想把錢還了,要回自己的汽車。可是王先生一直推三阻四,不說汽車到底在哪里。直到去年年底,王先生打電話給周女士,說汽車的抵押方吳先生被臺州公安抓捕了。
聽到這個消息,周女士和周先生感到情況不對,立馬去車管所調取了車輛信息。 這才發現周先生的車在2020年6月份就被過戶給其他人,這輛路虎攬勝已經不在周先生名下。

得知車子被過戶的消息,周先生和周女士都感到不可思議。車子只是暫時抵押在朋友那里,怎么就突然被過戶了呢? 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車子能這樣被過戶嗎?
在現場,周先生和周女士反復強調,自己沒有向抵押方吳先生提供任何個人信息,而且汽車的行駛證等證明都在他們自己手上, 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車子還在還貸款的階段,怎么能夠過戶呢?

現在,周先生的路虎被扣押在臺州,在“濮某某”的名下,周先生和周女士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現在他們就想把車子拿回來。

那么當初這輛車到底是如何過戶到別人名下的呢?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這輛汽車過戶已經快兩年了,具體是誰來過戶的記不清了。不過,當時確實是走正常流程的,對方也提交了過戶所需的材料。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副所長梁惟華表示:“車輛過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車輛交易發票、現車主的身份證,如果不是車主本人來的話,還需要委托書。像周先生這個情況,如果說車輛還有一些抵押(貸款)沒有完結,還需要辦理一個解除抵押的手續。沒有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是不能過戶的,所以他這個車子其實是在轉移登記手續之前,已經先辦理了解除抵押的手續。”
在現場, 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調取了當時周先生這輛車過戶時,所提交的解除抵押的材料,里面有一份由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蓋章出具的“購車分期付款結清證明”,以及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的營業執照,還有一份“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和“機動車業務委托書”, 上面還有周先生本人的簽字。



在現場,周先生否認簽過這些字,銀行的工作人員也表示,現在該車的貸款還未結清,這份“購車分期付款結清證明”并不是他們銀行出具的, 解除抵押手續的材料涉嫌造假。

對此,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表示,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五條中有相關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也就是說, 提交材料的真偽性需要辦理該業務的人員來負責。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副所長梁惟華表示:“接下去我們會進一步去核實情況,包括之前的解除抵押、車輛轉移登記的這些手續的真偽性。 如果涉及到提供虛假證明的情況,我們會依法進行撤銷過戶。如果涉及到構罪,我們也會要求其他公安部門追究相應的責任。”

如果周先生的車輛在過戶時,確實存在材料造假,可以申請撤銷過戶,這樣周先生的路虎就能重回他名下了。
截止到記者發稿前,該問題還在核實處理當中。
繼續閱讀
- 暫無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