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征信的正規融資(融資征信)
審核:賀博
政審/終審: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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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王傳喜:誓要“亂村”換新顏
2022年個人征信報告詳細解讀,建議收藏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體系已經由傳統經濟向信用經濟方向發展,而信用社會的建設離不開個人征信體系的完善與升級,個人征信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個人征信變得越發重要。
當下“個人征信報告”就是“個人經濟身份證”的代名詞,個人征信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房貸、車貸、信用卡辦理,都需要評估征信情況。
那么,關于個人征信,我們需要知道哪些內容呢?
01
如何查詢個人征信
目前正規的征信查詢渠道一般有三種。
1、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官網()查詢:第一次使用的用戶需先進行新用戶注冊。
2、使用中國銀行、銀聯、云閃付等app查詢:下載中國銀行、銀聯、云閃付等app查詢個人征信,部分商業銀行手機app也可獲取個人信用報告。
3、到征信分中心線下網點查詢:攜帶本人身份證前往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或部分商業銀行網點查詢。
一般查詢成功后次日可獲取,最快當日可獲取。個人每年有2次免費查詢信用報告的機會,超出后需要征收征信管理費。
02
個人征信報告有哪些內容
新版征信主要內容包含:個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貸交易信息明細、非信貸交易信息明細、公共信息明細、本人聲明、異議標注、查詢記錄。
征信起始頁:征信報告獲取時間,一般是要看7天內的,部分看三天內,主要看用途、獲取征信的網點信息、有無異議申述(如逾期申述等)。
一、個人基本信息:包含被征信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聯系地址等用以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
1、居住信息欄:居住地址、住宅電話、居住狀況(自有租住 等)、居住時間。
2、職業工作信息:工作單位、企業性質、企業地址、企業電話、職稱 職位、更新上傳資料名稱。
二、信息概要:所有貸款和信用卡負債匯總,以及逾期情況明細。
1、賬戶信息摘要:貸款類型、賬款賬戶數量、信用卡賬戶數量。
2、逾期信息 特殊案例圖:被迫償還信息是經過法院判決執行;逾期信息、逾期賬戶數量、逾期總共月份,逾期金額、逾期月數2連續2個月逾期,3是連續3個月逾期也是常說的,M2 M3。
3、各類貸款信息金額匯總,循環貸款,信用卡金額,近期平均還款額等。
4、短期查詢記錄。
三、信貸交易信息明細:是分析一個人征信報告是否良好的重要部分。
賬戶詳細信息匯總:
1:機構或銀行名稱
2:賬戶設立日期
3:到期時間和額度
4:業務種類(個人經營性貸款 個人消費貸款 商業住房貸款等)
5:擔保方式(免擔保 和擔保類貸款)
6:賬戶狀態(正常 關閉 提前結清等)五級分類 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
7:賬戶余額(這個余額為 未還本金)
8:還款記錄(如有逾期 顯示逾期金額)
各機構授信信息匯總,如信用卡或是金融機構匯總。
四、公共信息明細
個人公積金繳費信息明細處這部分信息不顯示:法院信息、欠稅信息、行政執法信息等。
五、征信查詢記錄
查詢記錄分正常查詢和負面查詢。
正常查詢為”貸后管理“是您擁有貸款或信用卡且正常還款的信息;負面查詢為“貸款審批、信用卡審批、擔保資格審查”,是未按合同約定還款的信息。
查詢記錄一般分半年或一年基準為主,銀行負面查詢一個月不能超3次,3個月不能超6次,近一年查詢不能超過12~15次。機構負面查詢一個月不能超過5次,3個月不能超過10次。
有些人從來沒逾期過,但查詢次數過多,也可能被認為征信不良。
主要是因為:查詢次數過多,審批人員會認為他特別缺錢,資金比較緊張,所以才不斷申請貸款。對于這種經濟有問題的客戶,銀行一般不敢放款。有些小額貸款公司,也需要評估封控,可能也會拒貸!
03
個人征信更新時間與儲存時間
個人征信系統每天都在更新,大部分放貸機構每天都在向征信系統報送數據,所以今天發生的變化,可能后天就會展示在您的信用報告中了。
且個人征信報告逾期記錄不可以主動消除,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要注意的是,這個5年是從逾期欠款還清之日開始計算的,而不是指逾期記錄產生之日后的5年。
04
如何維護個人征信
1、及時進行銀行貸款償還,根據還貸能力來申請適當數目的貸款,盡量不要讓使用且未還的貸款數量占總額度的比例過高。
2、規范信用卡使用,及時注銷不常用的信用卡,避免因未及時繳納年費等導致逾期;不頻繁申請信用卡,避免因申請造成“征信花”。
3、申請貸款、信用卡的時間間隔不宜過短。如果短時間內大量申請貸款或信用卡,很容易被懷疑是高風險用戶。
4、盡量避免使用網貸,網貸一般金額不高利率卻很高,不僅銀行會認為你缺錢,高利率可能會使你因還不上款而導致逾期。
現在很多消費信貸盛行,很多互聯網產品提供了借款途徑,如借唄,花唄、信用卡、小額貸款等,這些產品都接入了征信系統,若有失信記錄便會被記錄到央行的征信記錄內。
隨著我國征信體系的不斷完善,計入征信系統的條目越來越多,范圍也是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為了維護好個人征信報告,要樹立誠實守信的觀念,量入為出,理性消費不過度借貸,養成良好的信用習慣,保持一張暢通無阻的“經濟通行證”。
(圖片
多位代表委員建言完善征信體系建設 解決信息共享難題
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推進政府依法履職和治理創新,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其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提及“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數據是征信體系賴以生存的基礎,隨著數據成為第五大生產要素,相關領域立法不斷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程加速。然而,在金融領域,由于信用信息不對稱,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數據相對匱乏,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始終存在。
針對這一問題,南財集團全國兩會報道組記者發現,今年兩會,信用信息基礎設施的完善已成為多位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多項提案議案呼吁數據共享,推進信用數據融合,建設覆蓋全國的征信體系。
信用信息供需不匹配問題凸顯
數字經濟時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征信業務變革提供了新的契機,也引發金融機構對海量數據的需求。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付喜國在《關于借助地方征信平臺推進建設覆蓋全社會征信體系的建議》中提到,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市場對于征信需求呈現海量化、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等市場主體在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創新產品、日常貿易交往、防范信用風險過程中,需要掌握更加全面、精準的信用信息和高質量、多維度的征信服務。
但目前來看,信用信息供需不匹配已成為征信行業面對的一大問題。
付喜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近年來,在人民銀行和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國征信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距離“全覆蓋”這一目標仍有較大差距,亟需探索新的發展路徑。
“目前征信產品種類較為單一,并主要服務于金融信貸領域,導致征信供給與信息使用者之間存在不匹配的矛盾。”付喜國表示,需要在央行征信系統的基礎之上,拓展新的發展路徑,深化征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滿足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和中小微企業全方位、多層次、多樣化的征信需求。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加速推進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初步形成了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個人征信機構、企業征信機構和地方征信平臺在內的征信體系框架。
就個人征信市場而言,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許洪斌也指出,目前我國個人征信行業存在市場化機構發展不足的問題。
許洪斌提到,當前我國市場化征信機構目前僅有百行征信、樸道征信兩家機構,分別位于深圳和北京。據悉,截至2022年末,百行征信、樸道征信分別覆蓋4.96億人、1.57億人,提供服務38.59億次、10.13億次。據中金公司預測,我國2030年個人征信行業潛在市場空間有望達到330億元以上。
“目前,我國市場化個人征信機構僅有2家,而企業征信機構超過100家,這與我國龐大的人口規模和經濟規模不相稱,難以滿足個人征信行業發展的需求。個人征信機構數量少,無法滿足眾多銀行的征信和金融數據分析服務等需求,也影響到銀行機構普惠金融和三農金融業務的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一定程度上制約普惠金融發展水平,導致中低收入群體和三農群體無法獲得高效、優質的普惠金融服務。”許洪斌表示。
信用信息領域法律法規亟需建立
信用信息供需難以平衡的背后,是信用信息數據共享、流通不充分。
“地方政府部門和公共事業單位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是信貸信息外重要的‘替代數據’。”付喜國指出,如注冊登記、納稅、社保、水電氣、進出口、行政管理等公共信用信息對于普惠金融發展和促進社會治理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12月,國務院出臺《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加大了金融、政務、公用事業等相關信息跨領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力度。但在實際工作中,地方上各層級之間相互掣肘,或出于對自身數據資源價值保護、數據安全等方面的考慮,有的部門不愿意公開或共享所掌握的涉企數據,導致數據碎片化現象嚴重,阻礙了信息共享應用。
如何打通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地區間的信用信息數據,打破“部門墻”、“地區墻”?代表委員們提出加快建立相關制度體系。
“高質量的征信體系建設,首要的基礎和前提是信用信息的充分流通與共享。”付喜國認為,目前,我國缺少體系化的信用法律法規,與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散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之中,對于信用信息共享缺乏可遵循的一整套程序、權限、內容等較為全面具體的制度規定。對于信息在占有、使用、管理和收益等方面,也缺少明確規定。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出臺的《征信業管理條例》《征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社會信用條例》等與信用相關的法規,以及正在征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草案稿)》,僅對信息管理和使用進行了原則上規定,缺少上位法指導,制約了信息流通與應用,導致信用傳導機制不暢。
對此,付喜國建議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法律法規。一是對信息在占有、使用、管理和收益等方面出臺較為全面、具體的規定,對信用信息特別是企業信用信息的確權、流通、使用及責任認定等提供上位法指導。二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草案稿)》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增加對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方式、共享途徑、共享對象資質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并秉承“以用促建”原則,制定詳細、具體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錄》,廣泛征求金融機構、市場化征信機構等信息加工或使用者的意見,對數據類型、種類、字段和更新頻率及共享方式等進行明確細化,并實施動態管理。
從地方層面,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湖南省委會副主委、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黃東紅在相關建議中指出,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出臺省級地方性法規,但尚無一部全國性的社會信用法。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發布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對信用等級的分類是“四等九級”,但未明確地方分類要求。地區、行業根據特點自創體系,如湖南、福建等設“四等十級”,山東則為“四等七級”,央行對借款企業信用分“三等九級”。
面對各地區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不一致的情況,黃東紅建議加快優化頂層設計,加快出臺社會信用法,完善信用法律體系。強化分類指導,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平臺,融合部門行業數據,破解條塊分割局面;完善分級評價體系。設計全國統一的分級分類評價方案,制定統一轉換標準,強化一盤棋格局。
金融科技助力數據安全可信流通
在法律法規等機制保障的同時,金融科技成為信用信息數據在安全可信基礎上流通、共享的一大手段。
付喜國在相關建議中表示,借助地方征信平臺推進建設覆蓋全社會征信體系,建議可以引導、鼓勵有實力的地方國有企業,具有云平臺建設能力和先進數據分析處理技術的民營企業參與地方征信平臺建設運營,給予資金和政策上的扶持,保障平臺運營活力和專業服務水平,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針對個人身份信息在數據共享流通中的使用,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邵志清向記者指出,可建立以人為中心構建有序治理的數字身份體系,鼓勵各地緊扣“一個碼”,有序整合分散的身份信息,推動建立以各地城市碼為入口的個人數字身份集約化管理和應用機制,利用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加強以人為中心的隱私和安全設計,將身份控制權歸還給用戶。同時,可探索建立數字身份圖譜,強化身份風險評估能力,依據數據確權規則,建立身份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強化身份風險評估、研判能力。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和機構安全防護和管理能力建設的技術門檻與成本,邵志清表示,可以加強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能力的集約化供給,推動身份認證、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密碼、隱私計算等能力的公共服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