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率的計算公式(杠桿率怎么求)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
DFL=EBIT/(EBIT-I)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I為利息。
依據題干得出I=100萬*40%*10%=4萬
則DFL=20/(20-4)=1.25
財務杠桿系數為1.25
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后利潤變動率相對于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

擴展資料:
財務杠桿系數可以用于預測企業的稅后利潤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還是用于測定企業的財務風險程度。一般認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稅后利潤受息稅前利潤變動的影響越大,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小。
此說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財務杠桿系數的應用條件,容易導致誤解,不能達到有效防范企業財務風險的目的。首先,根據財務杠桿系數的推導式計算方法可推導出,企業在達到財務效應臨界點,即企業的息后利潤(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為零時,財務杠桿系數為無窮大,財務風險程度達到頂峰。
但這只能限于理論表述,難以用實際資料加以證明。其次,當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時,即息后利潤小于零時,根據推導式計算公式計算得到的財務杠桿系數必為負數,從數字上看則更小,若據以得出企業財務風險程度更低的結論,顯然有悖于常理。再次,財務杠桿系數只能反映息稅前利潤變動這一因素對稅后利潤變動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但企業資本規模、資本結構、債務利率等因素變動時,對稅后利潤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同樣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出現財務杠桿系數降低而財務風險卻提高的情況。
參考資料:
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后利潤變動率相對于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
計算公式:
公式一;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DFL=(△EPS/EPS)/(△EBIT/EBIT);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PS為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額;EPS為變動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潤;△EBIT為息稅前利潤變動額;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
公式二;
為了便于計算,可將上式變換如下:
由EPS=(EBIT-I)(1-T)/N;
△EPS=△EBIT(1-T)/N;
得DFL=EBIT/(EBIT-I);
式中:I為利息;T為所得稅稅率;N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公式三;
在有優先股的條件下,由于優先股股利通常也是固定的,但應以稅后利潤支付,所以此時公式應改寫為:
DFL=EBIT/[EBIT-I-(PD/(1-T))];
式中:PD為優先股股利。
經營杠桿系數(dol),也稱營業杠桿系數或營業杠桿程度,是指息稅前利潤(ebit)的變動率相當于銷售額變動率的倍數。
一、變動規律是只要固定成本不等于零,經營杠桿系數恒大于1;產銷量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成本指標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同;單價的變動與經營杠桿系數的變動方向相反;在同一產銷量水平上,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利潤變動幅度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二、計算公式
經營杠桿系數=(銷售收入-變動成本)/(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其中,由于
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即為
息稅前利潤(ebit),因此又有:
經營杠桿系數(dol)=邊際貢獻/
息稅前利潤ebit
注:為了反映經營杠桿的作用程度、估計經營杠桿利益的大小、評價經營風險的高低,必須要測算經營杠桿系數。一般而言,經營杠桿系數越大,對經營杠桿利益的影響越強,經營風險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