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房斷供(棄房斷供要坐牢嗎)
Word棄房斷供可能蔓延到整個房地產領域應積極預警主動出擊“棄房斷供”指貸款購房者停止房屋按揭,放棄該房屋的行為。產生原因多是房價下跌,持有住房價格遠低于個人繼續要交納按揭貸款的價格,導致房屋變成“負資產”,或購房者出現財務問題無法償還按揭。2021月末,浙江杭州、江蘇無錫、福建寧德、江蘇新沂等地都有業主因個人按揭貸款逾期未還而被銀行起訴的案例。這些案件中,業主大多聲稱“無力還款”。目前尚無更多數據顯示,“棄房斷供”成為全國普遍現象。但是,監管部門早已做出預警。2021月,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上表示,“部分地區已出現房企甚至業主違約,一些中小房企的資金鏈緊張,三四線城市相關信貸風險需高度關注。”“棄房斷供”還沒有成為全國普遍現象,但“棄房斷供”很可能蔓延到整個房地產領域,成為開發商揮之不去的傷痛,甚至可能成為房地產開發行業噩夢的開始。不過,這樣的假設,并不意味著Word“棄房斷供”是個無解的難題,也不意味著“棄房斷供”是毀滅房產開發和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定時炸彈”,積極預警,主動出擊,“棄房斷供”的負面影響不可能比人們想象的更大更可怕。
據行業調研發布的《2021-2021中國房地產行業市場調查報告》了解到,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中,銀行是最大的受益者。客戶貸款25年左右,銀行可以獲得與貸款總額相近的收益,這還不算客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后,銀行從中滋生的額外收益。雖然商品房已經出現價格回落的信號,但由于業主購房時支付了規定的首付款,也有開發商承擔貸款擔保責任,針對“棄房斷供”,銀行不但有自信的應對能力,更有相應的財產或擔保。目前的“棄房斷供”對銀行的影響不會太大,銀行完全可以穩坐在太平椅子上。在銀行、開發商、業主三者之間,開發商是被人們認為賺得盆滿缽溢的商人。但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中,伴隨著“棄房斷供”現象的出現,開發商也會成為經濟利益影響者或行業銷售的受害者。在房價上行時,開發商較少憂慮;但在房價下行時,棄房斷供是應該預料的現象之一。所以,有的開發商迫于壓力對原業主贈予車位或返還一些裝修款,反映了開發商做生意并非一錘子買賣,心中的痛少有人知。“棄房斷供”是業主常態還款交易鏈斷裂或異常的一種現象。顯而易見的是,“棄房斷供”的主角是業主,其動機卻是房價下跌使業主利益受到嚴重損失。行業調研了解到,現實中,業主是一個最為弱勢的群體,不論購房時房價高低,也不論購房后房價上漲和Word下降,業主都沒有議價的主動權和房屋價值的控制權。
他們所以“棄房斷供”,是眼前形勢下權衡得失的選擇。“棄房斷供”越延遲,受到的損失將越大,長痛不如短痛是最真實的寫照。在“棄房斷供”現實面前,最需要如何面對和操作。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認為,銀行有自上而下的管理體系與策略、計劃,更方便利用合同、政策、規范操作,贏得自我利益保護的主動權;開發商更多站在小我的利益位置上,對個案求得緩和的化解思路,不可能面對全局和行業因素提出整體布局與設想。業主盡管扮演的是一個失信、失約的角色,但受到的利益損失也是顯而易見的,沒必要把他們的失約與道德掛起鉤來。面對“棄房斷供”,銀行更應主動與業主、開發商商議,提出處理“棄房斷供”貸款的變通措施。開發商應綜合考慮價格下降的風險,溫和下調房產價格,配合銀行做好“棄房斷供”房產的拍賣、變現工作。至于拍賣房產的資金分配,各方都不應因“棄房斷供”情緒化,應按合理、合法、權益公平的原則進行規范分配和操作,既使各方利益保持平衡,好了好散,又使“棄房斷供”不會大面積蔓延,再接再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