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能出國嗎(老賴出國了能不能追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段偉朵通訊員張冬菊
由于欠別人的30余萬元拒不歸還,李建設(化名)被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下了“限高令”。最近,李建設出國旅游,結束后大家都回家了,他卻因被限制高消費買不了機票而滯留泰國。這下他急了,連忙與法院法官主動聯系。8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案已執行完畢。
泰國旅游時上“黑名單”“老賴”回不了國
2015年,因為公司資金周轉不開,李建設向朋友張越(化名)借款30余萬元,后因種種理由沒有還款,還玩起了“躲貓貓”。近日,張越勝訴后申請執行,李建設收到了法院執行通知短信,但他當時正在泰國旅游,對此置若罔聞,以為就是一個短信而已,不用當回事。他既沒有積極履行義務,也沒有與執行法官聯系溝通。
一周后,李建設準備去機場買票回國時,發現自己已經失去了購買飛機票的資格,原來是被列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黑名單”。李建設立即與惠濟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取得聯系,要求主動還款。
隨后,李建設在國外通過轉賬方式給張越10萬元,讓國內家屬立刻到法院再償還10萬元,剩余10萬元承諾簽訂還款計劃書,等他回國立即償還,請求法院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撤下,以便回國后盡快還款。
李建設還款態度積極,法院遂將其從“黑名單”撤掉,李建設得以順利買票回國。8月6日一大早,李建設將剩余10萬元款項在法院見證下交給了張越,至此案結事了。
無法購買機票滯留國外多人主動摘“老賴”帽
“大快人心,老賴有錢出國旅游沒錢還賬嗎?”“回國買不了機票比出國買不了機票更有力!”昨日,大河客戶端發出消息后,不少網友紛紛對法院這一舉措點贊。
實際上,李建設的案例不是個例。針對失信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后,除不能乘坐飛機之外,還被限制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以及限制入住星級酒店、出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也會受到限制。
不少“老賴”對法院的執行告知置若罔聞,不予理會,高高興興出門去,卻發現無法幸幸福福往家趕。之前,本報曾多次報道過類似案例。
涉及百余萬的工程款糾紛,老秦討薪多年,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王某于2016年4月的一天主動與三門峽湖濱區人民法院聯系,主動履行,原來,他當時正在南極旅游,因不能購買機票而被滯留,不能返程。
趙某是一起55萬元貨款糾紛案的被執行人。為了逃避執行,趙某遠走緬甸承包工程,社旗縣法院將趙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出行、高消費進行限制。2016年11月,緬甸北部爆發軍事沖突,趙某想要回國,因被納入“黑名單”,導致無法購買機票回國。2016年12月,趙某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系,保證先履行35萬,剩余20萬回國后一年履行完畢。
張某因瑣事將人打傷,鄢陵縣法院判其賠償對方1.2萬元。張某原本拒不履行,但當他計劃外出旅游時得知自己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無法購買飛機票,遂主動與執行法官聯系,履行了全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