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萬用金(浦發萬用金到底好不好)
一種名為“萬用金”的新業務正在浦發銀行的信用卡客戶中蔓延,只要同時擁有浦發行的信用卡和借記卡,就可以在短時間內開通這項業務,浦發行將根據客戶信用卡的額度向其借記卡里最高放入同比例的現金,這筆資金是浦發行在客戶信用額度之外給其自由使用的資金,用途幾乎沒有任何限制,當然也包括套現。
業務創新或信用套現?
浦發行的“萬用金”個人信貸業務最早試行于去年年初,依托信用卡,在不占用信用額度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了持卡者的取現額度。但與試點時也有所不同,首先是利率不同,試點時的一年期利率約為12%至14%,現在為8%;其次,試點時別的銀行借記卡也可辦理,現在只限定為浦發行的借記卡。
以取現額度為1萬元的一張信用卡為例,“萬用金”業務使得持卡者在其借記卡中也最多擁有了1萬元的取現額度,且不收手續費,只需按每月還款,可選擇分6期或12期。
現行信用卡取現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浦發行為3%,以1000元為起點,低于1000元收30元手續費。此外,從取現之日起,浦發行還要按照日利率萬分之五(年化利率18.25%)計算收取透支利息。
“萬用金”業務貸款利率比信用卡透支利率要低,1萬元一年期貸款每月只需還款900.7元(其中利息為67.4元),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年利率為8.084%;貸款兩年,年利率為7.9%;貸款3年,年利率為7.971%,并且都是按月分期償還。
一位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分析,“萬用金”業務主要有兩個賣點,一是相對于信用卡取現而言,利率較低,與個人消費貸款利率相當;二是對資金用途幾乎沒有什么限制,用戶可隨用隨取。
早在2001年初,匯豐銀行就曾在香港推出了“萬用金”,申貸者免保人、免抵押、免信用保險費,可申請到相當于月薪五倍左右的額度,最高以80萬港元為限;提前三個月申請、通過核貸后,無須賬戶管理費,年利率為13%。匯豐銀行對申貸者的申貸條件、還款方式等都有所限制。
而浦發行復制此項業務時,卻降低了準入標準,與客戶達成此項業務往往只需雙方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即可,而且幾乎每個接到電話的客戶都會被告知因為你是高端客戶或優質客戶,才會為你特別辦理該業務。但有些信用卡客戶原本的信用額度就非常低,甚至還有些人連信用卡都沒使用過,浦發行優質客戶的標準確實低了點。
浦發行對“萬用金”客戶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客戶提前還款要支付3%的違約金,而鼓勵客戶接受分期還款的方式,利息和本金的計算按照等本息法計算,即開始利息歸還的多,后期本金歸還的多。
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做法有打著信用卡的幌子合法套現的嫌疑,與此前一些機構利用POS機刷卡套現收取手續費的手段如出一轍,只不過浦發行通過把這種行為轉化為信貸指標而使其表面合法化了。
此外,在目前信用卡制度下,銀行有義務監控持卡人的用卡安全和用卡情況,為了信用卡的安全,銀行原則上鼓勵刷卡消費而不鼓勵現金取現,因為后者對銀行來說風險監控更加困難。信用卡沒有任何抵押,風險基本上由銀行承擔,提現額通常被限制在總額度的50%以下,同時設立高額的利息和手續費,都是為了提高取現透支成本。
但“萬用金”卻反其道而行之,利率比試點時幾乎降了一半,似乎在鼓勵客戶套現,而且個人可以把借記卡中增加的信用額度全部提現。雖然浦發行也要求提現必須寫明用途,而且規定如果不按照用途使用,有權追回貸款。但資金一旦被提現,銀行根本無法監控資金去向,上述規定形同虛設。
因此,這樣的規定可能是浦發行針對各種法規、條例制定的應對措施,況且在產品的用途上還有一個選擇:“其他”,這也許是“萬用”的最好詮釋。
信用額度變身信貸資金
根據規定,個人信貸不能用于投資活動,同時還要注明信貸資金的具體用途,如被用于買房、購車等消費行為,而“萬用金”卻極有可能使得個人小額信貸會成為一些投資客的現金來源。
相較于個人小額貸款繁復而嚴格的規定,“萬用金”無疑提供了一種極為簡便和自由的個人小額信貸業務,即信用卡客戶只需通過電話提前數天通知銀行轉賬即可。
萬用金不能直接取現,而是要先劃到申請者的借記卡內,實質是信用貸款。信用卡額度由信用卡部門核定,而“萬用金”額度卻不在信用額度之內,它以貸款的形式存在,是以信用卡為基礎而發放的信貸額度,而信貸額度的審核一般由信貸部門決定,“萬用金”額度的確定有越權嫌疑。
將信用額度與“萬用金”額度相加,客戶總額度最多將相當于原信用額度的2倍,而客戶本身的基礎條件并沒有什么變化,銀行貿然給予客戶增加一倍的信貸額度,變相地降低了個人信貸發放標準,放大了銀行信貸資產的風險。
雖然目前并沒有相關法規界定銀行信用卡套現行為的性質,但大部分銀行并沒有開通此項業務,其原因并不在于其技術難度有多大,而在于其風險控制和行為性質的不確定性而帶來的操作上風險。
這主要表現在,如果“萬用金”是個人信貸,就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審核、監督資金的用途;如果是信用卡貸款,超出原來額度的那部分是銀行給予的臨時額度還是永久額度;以低于現行的18%的取現透支利率,是否有不正當競爭的嫌疑等。而且,如果是信用貸款,就應該準許客戶提前還款,不能收取違約金等。
上述問題不解決,“萬用金”就存在違規操作的嫌疑。而且,銀行在信用額度之外增加同等額度的現金給客戶,使得卡外套現成為常規操作手法,現金去向更加難以監測,而銀行因此要承擔的惡意套現風險會較信用卡更大,如果不嚴格規范,很容易導致銀行不良資產率大幅上升。
追求短期暴利
業內人士認為,浦發行之所以敢于在“萬用金”上嘗鮮,可能與其追求在信用卡領域的短期利益有關。
截至去年年底,浦發行信用卡的發卡量約為170萬張,遠不能與工行、招行等的2000多萬張相提并論,即使在股份制銀行中也不占優勢,更別說盈利了。通過“萬用金”業務,浦發行一方面可以激活一些長期不使用的休眠卡,同時對于使用率高的活卡,可以增加利息收入,盤活存量信用卡資產。
比如,客戶的信用額度為1萬元,銀行在他的借記卡中存進1萬元,客戶可以隨時取現消費,每月償還利息67.4元,則一年的利息收入為808.8元。而通過信用卡支取現金1萬元,按照18%的年透支利率計算,為1800元,再加3%的手續費,高于“萬用金”方式獲得的利息收入,但在現實中,只有極少數客戶在取現后會在1年后再歸還。
如果客戶在一個月之內就將取現資金歸還,銀行獲得的透支利息僅為150元,再加上3%的手續費,為150元,總收入為300元,僅為以“萬用金”業務收入的37%左右。而且,“萬用金”業務的上述收入并不包含信用卡客戶在原有信用額度內透支利息收入,同時由于審核程序簡便,成本也大大降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因此,“萬用金”業務通過設定客戶提前還款的限制條件,并盡量放大貸款額度,使得銀行的收益遠遠大于依靠信用卡取現透支利息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