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滯納金(滯納金是行政處罰還是行政強制)
滯納金簡介
滯納金(Overdue Payment)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滯納金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月1日,將取消信用卡滯納金。
2016年4月15日,央行發布《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滯納金,由發卡機構和持卡人協議約定違約金。
滯納金怎么算
一、物業費滯納金怎么算
物業費滯納金是物業公司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設施用于廣告、房屋租賃等活動,必須經過業委會的書面同意,且全部收益歸業主所有。這一關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問題被寫進合同加以明確和保護。
市建委與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五一”起實施,停車收費、等備受關注的焦點問題都包含其中,范本中明確規定,業主拖欠物業費將交滯納金。
物業管理費滯納金是什么?應如何收取?滯納金是逾期付款違約金。對滯納金的計算標準,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當事人無約定的,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司法解釋所規定的標準計算。
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履行時確實存在未完全履行的事項,而有關這方面的收費項目上無明確區分,業主一方提出減少物業管理費的,法院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的實際情況確定相應的物業管理費。業主一次補交物業管理費的,無須支付滯納金。
二、養老保險滯納金怎么算
問:畢業工作后,一直繳納了養老保險,但中間有5年時間到其他公司工作,未繳納養老保險。現在如果補交,保險費和滯納金該咋算?養老保險滯納金怎么交?
答:據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后就會產生滯納金。養老保險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2%。滯納金封頂的金額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契稅滯納金怎么算
在房屋買賣中契稅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它不是處罰,是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那么契稅滯納金怎么算呢?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
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在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到市財政局農稅管理中心申報繳納稅款的,對于契稅滯納金有兩種算法:一是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稅款滯納行為,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契稅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二是發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稅款滯納行為,按照《稅收征管法》新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信用卡滯納金計算方法
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但由于各家銀行政策的不同,所設的最低額度也不盡相同。
下面我們來說一下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最低還款額-還款金額)*0.05=滯納金
舉個例子:我上個月用信用卡透支了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在我的最后還款日,我只換了200元,那么我的滯納金就是(1000-200)*0.05=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各個銀行雖然都遵守百分之五的收取標準。到哪起步價有所不同的。比如交行和招行就是要收取最低10元或1美元。
契稅怎么算
契稅怎么算——契稅的計稅依據分類
1、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2、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后,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3、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4、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以下情況可減征或者免征契稅: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四、契稅滯納金怎么算?1、契稅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2、契稅滯納金適用的比例:根據國稅發[2001]110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凡稅款滯納行為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后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