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資料(汽車抵押貸款需要身份證原件嗎)
一、房產抵押登記需要的資料及辦理流程
辦理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三)抵押登記申請書;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六)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七)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八)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登記機關應對抵押申請進行審核,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在登記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書面答復,并予以登記發證:
(一)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交由抵押人收執,同時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二)以預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二、房產證抵押貸款要什么條件
房產證抵押貸款要具備以下這些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三)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四)抵押房產有房地產證,產權明晰,可上市交易;
(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屬于根本違約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屬于根本違約。部分履行是指合同雖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數量的規定,或者說履行在數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況下,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約定交足數量,也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在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情況下,還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的違約,分為明示的預期違約和默示的預期違約兩種。明示的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當事人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向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默示的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當事人雖然沒有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但以自己的行為或現狀表明其將不會或不能履行債務。這種情形下行使解除權,由于判斷對方是否預期違約具有很大主觀性,因此,應該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將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才能行使解除權。
根本違約:根本違約是指違約的后果已經妨害了合同目的實現,包括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仍不履行和一般違約但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兩種情形。完全不履行構成根本違約,在瑕疵履行中采取修理、更換方式仍達不到合同目的的構成根本違約;遲延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同履行期內仍未履行,構成根本違約;部分履行妨害合同目標的實現,構成根本違約。由于一方的根本違約行為會嚴重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的利益,因此法律上規定另一方當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權,這種解除權的行使可以不經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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