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擔保貸款公司(烏魯木齊擔保公司有哪些)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區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不斷完善,實現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人員逐年增加,各類創業人員不僅為自己創造了新的就業崗位,還帶動了更多人就業,實現了就業的倍增效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作為促進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已經成為我區推動創業促就業,建立就業長效機制的重要切入點,為促進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受戶口所在地限制,在疆內跨地區創業人員還無法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小額擔保貸款異地申貸問題已成為制約小額擔保貸款推動創業特別是支持大學生為主體的青年群體創業的瓶頸。為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推動創業促就業的作用,現就小額擔保貸款異地申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取消小額擔保貸款戶口所在地限制。凡符合新政辦發〔2009〕25號文件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殘疾人、失地農民、軍隊復員轉業人員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域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項目開辦經費、流動資金不足的,均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二、創業人員在異地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財政廳、原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自治區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管理辦法》(烏銀發〔2006〕24號)有關規定,向創業地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按規定程序辦 理。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須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戶籍的各類創業人員;
2.借款人在創業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并依法辦 理工商營業執照;
3.借款人應當在銀行無不良信用紀錄,且具有一定的償還貸款能力;
4.借款人應當提供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經辦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小額擔保貸款異地申貸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執行力度,強化創業服務。各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經辦金融機構在保證小額擔保貸款安全的前提下,要盡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為創業人員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務,使更多的人通過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實現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