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貸款公司(保定貸款公司加盟)
金融界2月12日消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則駁回申訴通知書顯示,時任保定銀行副行長的趙某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他公司貸款提供幫助,放貸金額高達6900萬元,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由此產生。
根據法院公布的信息,被告人趙某任保定銀行副行長期間,為李某總計4500萬元的貸款提供幫助,事后趙某在李某開發的小區購買了兩套房產,接受了李某贈與的三個地下車位及地下室。另一起2400萬元的貸款中,在貸前審查被否的情況下,升至常務副行長的趙某從中操作,最終李某順利拿到貸款,其中2100萬元至案發仍未歸還。
而保定銀行近幾年業績持續疲軟,去年管理層進行了大換血。
不顧多次反對放貸 銀行損失2100萬
從具體案件來看,趙某先是在2012年,任保定銀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別為李某在保定銀行貸款3000萬元和1500萬元提供幫助。同年,趙某在李某開發的小區購買兩套房產,為感謝趙某在審批貸款方面的幫助,李某將同小區的三個地下車位及一個69.12平方米的地下室送給趙某。經保定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值共計超52萬元。
在2017年5月,李某實際控股的廣和中建新能源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向保定銀行清苑支行申請貸款2400萬元,由李某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國信沃德河北電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由于廣和中建公司還貸能力不足,且該公司提供的審計報告與實際經營情況明顯不符,因此信貸科貸前審查明確不同意。
于是,時任保定銀行主管信貸工作的常務副行長趙某利用職務之便疏通關系,將李某貸款主體和擔保主體進行互換,再次申請貸款。趙某在明知此筆貸款業務存在上述問題,并且銀行授信審批部門明確提出新問題(包括借款人名下部分土地及房產已為他人融資在金融機構設定抵押,保證人為制造業,當前其流動資產占比其總資產比重較高,資產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且營業場所為租賃)的情況下,審核仍然獲得通過。最終,李某再次從保定銀行貸款2400萬元,至今仍有2100萬元未歸還。
法院認為,趙某在擔任保定銀行常務副行長從事管理工作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業績持續疲軟 管理層大換血
天眼查顯示,保定銀行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冊資本為3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李建樹。其前身為保定市商業銀行,于2011年12月更名為保定銀行。
數據顯示,保定銀行在經歷了2018年不良 “雙升”,資產負債規?!半p降”的窘境后。2019年到2020年,營業收入從26.11億增至28.6億,而凈利潤為10.72億元,同比減少了10.85%。
梳理數據發現,保定銀行資產質量面臨下行壓力。在2020年三季度末的不良貸款率升至2.66%,資本充足率下降至15.37%。截至2020年末,保定銀行資產總額1132.53億元,其中貸款總額512.75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04%,同比降低0.16個百分點。
聯合資信2020年發布的一份評級報告中提示,“受宏觀經濟下行、環保政策以及中小企業轉型較慢等因素的影響,保定銀行的不良貸款和逾期貸款占比有所上升,信貸資產質量面臨一定下行壓力,撥備計提力度的大幅上升對盈利形成負面影響?!?/p>
到了2021年,保定銀行管理層大規模換血。據銀保監會網站12月1日發布的公告,保定銀行董事長及行長的任職資格于獲批,分別為董事長李建樹、行長陳桂蘭。去年保定銀行還有4位新任的副行長上任,河北銀保監局分別分別于2月、6月,核準了劉惠仙,陰亮、王林芳、王震等四位副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