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屬于金融企業(小額貸公司是否屬于金融機構)
第五章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財務準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第一節小額貸款公司的產生第二節小額貸款公司的特征一、小額貸款公司的界定二、小額貸款公司的特征三、小額貸款公司的共性小額貸款公司的特征(1)貸款利率高于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但低于民間貸款利率的平均水平。許多省、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從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來看,其貸款利率根據不同客戶的風險情況、資金狀況、貸款期限、抵押品或信用等級實行差別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本地區農村信用社利率水平綜合確定。(2)在貸款方式上,《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方式上多采取信用貸款,也可采取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3)在貸款對象上,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4)在貸款期限上,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公平自愿協商確定。從2005年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在山西、四川、貴州、陜西、內蒙古五省(區)開展的由民營資本經營的、“只貸不存”商業化小額信貸試點情況,小額貸款公司主要以三個月期和六個月期的短期貸款為主,短期貸款占70%以上。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貸款只占30%左右。第三節小額貸款公司的制度創新一、“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村金融制度的創新二、小額貸款公司制度設計的爭議性一、“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村金融制度的創新首先,小額貸款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但經營貸款業務。
它“只貸不存”,沒有納入正規金融體系,卻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合法的身份。這同完全自然發育而成的沒有政策保障的民間借貸、社會集資、金融合會和地下錢莊等非正規金融組織有本質的區別。其次,小額貸款公司是對傳統非政府小額信貸(NGOS)的完善。傳統的NGOS貼近農戶,注重培育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和社區公共資產創造,能夠幫助農村低收入人群擺脫貧困,但它通常以項目的方式推進小額信貸活動,產權關系不明晰。小額貸款公司吸收了傳統非政府小額信貸活動的優點,同時利用自己與農戶之間的相互信任及其在此基礎上的社會網絡、社會資本,不僅本土化特色濃厚,而且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產權關系清晰,這是對NGOS運作中的產權制度安排的重要改進。再次,小額貸款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農戶和農村小型、微型企業。與正規金融市場主要服務于城市大工業、大項目和大中型企業不同,小額貸款公司通過吸收農村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閑置資金,以及按其資本金一定的比例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的一部分資金,按照“小額、分散”的放貸原則服務于農村金融市場,并且主要為農戶和那些尚處于生命周期孕育期或創業期的農村小型、微型企業及時提供資金支持。
這不僅改變了過去農村儲蓄存款通過正規金融機構從農村流向城市的狀況,而且開辟了一條民間資本規范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新渠道,推進了二元信貸市場向一元信貸市場轉變。最后,它由政府多個部門監管。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的最高浮動幅度、同一借款人貸款的最高限額等都有銀監部門、貨幣當局和省級政府部門的制度約束,運作也有它們的分工監管。比如在浙江,省金融辦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省工商部門承擔日常巡查和信用監管工作;銀監部門負責及時認定小額貸款公司非法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集資行為;人民銀行分支行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資金流向的動態監測,強化對貸款利率的監督檢查,及時認定和查處高利貸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負責配合其他部門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金融違法行為,防范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小額貸款公司是一種新的農村融資制度探索,但正因為是制度創新,所以它還存在著相當明顯的制度缺陷。在現行制度框架下,小額貸款公司一般承襲傳統的單一放貸模式,也缺乏自身控制風險與抗拒農戶和和農村小型、微型企業風險傳導的能力。小額貸款公司還必須遵守不能吸收存款的規定。由于農戶的貸款多數是春天發放秋天甚至冬天才能收回的,所以小額貸款公司也就只能在收回前期貸款后才能繼續放款,這就使得許多小額貸款公司只能斷斷續續地經營貸款業務。
二、小額貸款公司制度設計的爭議性(一)市場準入制度方面防范發展中的風險方面發展中面臨資金來源短缺的問題相關的配套政策方面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現代客戶關系管理方面解決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所造成的發展困境?!爸毁J不存”避免了小額貸款公司吸儲風險,卻限制了小額貸款公司支農業務的拓展,甚至使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難以持續。但若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吸收存款,那就意味著小額貸款公司必須向正規金融機構轉制。銀監會和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及《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提出,小額貸款公司只有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三年之后可在股東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改造為村鎮銀行。該制度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必須滿足村鎮銀行市場準入的基本條件,包括必須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目前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都是本著“誰掏錢誰投資”的原則由私人資本設立的,如果按照現行規定轉制,小額貸款公司股東就須讓出控股權。依據制度變遷的動力理論,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的動力來自制度供給方的最大化收益。若按現有規定轉制使小額貸款公司發起人喪失了控股權,那就意味著他喪失了最大的收益,從而也就失去了自愿轉制的動力;即便轉制了,由于銀行業金融機構控股,其經營思路和服務對象也可能換位。
因為新控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很難擺脫原有信貸制度的路徑依賴特征,即將資金需求短、頻、急但信息不對稱、交易費用高的農戶和小型、微型企業拒之于融資門外。固然,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由民間資本控股后,在金融產品不斷增加和經營規模不斷擴張中,由于其缺乏精通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的人才,決策風險和操作風險也會進一步加大,并且更難抗拒農戶和農村小型、微型企業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的傳導。第四節新政下小額貸款公司的制度設計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三、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四、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五、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六、小額貸款公司的終止申請成立步驟首先,有試點意向的區(縣)政府向市金融辦遞交試點申請書,闡明試點工作方案并承諾承擔風險防范與處置責任。其次,區(縣)政府,對本區(縣)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進行篩選。最后,經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向所在區(縣)政府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區(縣)政府完成預審后上報市金融辦復審。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憑市金融辦批準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并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銀監局和人行分行報送相關資料。
申請成立條件1.有符合規定的章程。2.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3.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4.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7000萬元。主發起人原則上凈資產不得低于5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1440萬元以上。主發起人持股原則上不超過20%,其他單個股東和關聯股東持有的股份不超過注冊資本總額的10%。5.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6.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7.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8.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9.省政府金融辦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小額貸款公司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周學東2月26日表示,央行計劃取消對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的規定,同時使現有一些非銀行私營貸款機構合法化。按照央行現行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為基準利率的4倍。
經營原則1: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2: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準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3: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4: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5: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6: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發起人和股東承諾制度。
發起人向批準機關出具承諾書。公司股東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并承擔風險。7: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機制,提高風險識別和防范能力,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8:小額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應真實記錄、全面反映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提交權力機構審議。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審計制度。9: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10:縣(市、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核準機關應在當地確定一家銀行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開戶銀行,并委托該行監測小額貸款公司的日?,F金流和貸款資金流向,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當地政府指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報告。11: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規定向當地政府金融辦或政府指定的機構以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并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12: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
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相關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省政府金融辦有權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以適當方式,適時向社會披露其中部分內容或全部內容。13: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社會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與風險防范1.構建規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小額貸款公司是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公司。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及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從小額貸款公司股東出資比例設計來看,其股權結構是分散的。分散股權結構雖然避免了“一股獨大”可能造成的決策失誤等負面影響,但分散的股權也可能造成公司決策效率低下,股東承擔責任和防范風險的意識不強的弊端。首先,在公司設立初期,需要尋找經營理念相同或者接近的股東。由于股權分散,如果股東的經營理念差別很大,公司股東在重大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董事會也就難以作出決策,公司靈活快速的優勢不能得到發揮。其次,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董事會對于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非常重要。公司股權相當分散,強有力的董事會可形成對公司管理層的有效監督和正向激勵,有效監督管理層的經營行為,規避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并對公司經營層的經營績效形成正向反饋。
另外,挑選熟悉金融業務并具備風險管理意識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成功的關鍵??傊?,建立規范高效的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形成公司治理的有效委托代理關系才能保證小額貸款公司的良性發展。2.加大公司產品創新力度小額貸款公司是準“金融企業”,由于只貸不存的特點,與商業銀行相比在經營模式、管理模式、監管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小額貸款公司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一席地位,就應該發揮自身優勢,加強信貸產品創新,如聯保貸款、收益抵押貸款、小額授信貸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貸產品,不斷創新信貸經營管理模式,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形成擁有自己貸款特色的核心競爭力。3.樹立長期為小企業和“三農”服務的意識目前,小額貸款公司在各省、市仍處在試點階段,但小額貸款公司入門牌照爭奪的激烈程度已近白熱化。有許多發起人是先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日后再逐步改制為村鎮銀行,其真正目的是想經營村鎮銀行。但根據中國銀監會相關規定,設立村鎮銀行的條件之一是以境內銀行為主要股東,占20%或以上的股份,單個自然人股東及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10%,單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一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10%。
《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對于股東的規定更加嚴格:投資人必須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這也就意味著小額貸款公司的發起人要想將公司轉制成為村鎮銀行必須將相應股份轉讓給銀行,這對于很多小額貸款公司的發起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堅持小額貸款的經營取向,切實樹立為小企業和“三農”服務的意識。4.建立公司風險防范體系公司只要有經營就會有風險。由于小額貸款公司不吸收存款,貸款來源主要靠公司股東投資資本和公司凈資產,注冊資本和貸款規模相對較小,經營不善會面臨很大的風險。因此,建立風險防范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尤為重要?!蛾P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監測機制,對貸款質量劣變及時反饋,對貸款呆賬充分計提準備金,增強對貸款風險抵補能力,從而有效地防范、控制、化解經營風險。第五節案例分析一、四川全力小額貸款公司運作實踐二、山西平遙試驗“小額貸款公司”三、股東出資糾紛——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