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行寶(寶行安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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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承保規則(個險條線神太、APP 版)說明:本規則適用于《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未涉及之規定以《關于修訂〈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人身保險核保規程〉的通知》(太保壽發〔2016〕281 號)等公司在用核保規定為準。一、適用范圍(一)適用條線:個人條線;(二)適用場景:通過“神行太保”及“太平洋 APP”投保錄單的業務。
二、投保范圍(一)投保年齡: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范圍為 18周歲至 60 周歲,僅接受一類及二類職業人員投保。(二)保險金額:每份基本保險金額為人民幣 100,000 元;(三)承保份數限制1.本產品整數份承保,與被保險人名下《車享無憂兩全保險》、《附加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產品累計最高承保份數為 1 份;2. 若被保險人名下沒有已生效或在途的《守護專享兩全保險》。
則投保本產品判斷累計最高承保份數時,不與其他安行寶系列產品(《安行寶兩全保險》《安行寶兩全保險(2.0 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增強版)》、《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增強版)》、《安行寶 3.0 版兩全保險》)累計。3.若被保險人名下有已生效或在途的《守護專享兩全保險》,則投保本險種判斷累計最高承保份數時,還需與《安行寶兩全保險》、《安行寶兩全保險(2.0 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版)》。
2《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增強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增強版)》、《安行寶 3.0 版兩全保險》、《車享無憂兩全保險》、《守護專享兩全保險》累計(其中《守護專享兩全保險》按 2 份計算)。累計承保份數上限按下表執行: 組別累計最高承保份數機構列表第一組 6 份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第二組 份 第一組及第三組以外地區 第三組 3 份 內蒙古、貴州、豫南、重慶、青海、廣西、云南、遼寧、 黑龍江分公司所屬機構(四)保險期間:保險期間分為 20 年、30 年和 40 年三種。
(五)交費方式:限期年交(5 年、10 年和 20 年交清) 三、組合銷售規則,適用終端,組合銷售規則,神行太保,本主險在沒有附加投保人豁免險時,可與《附加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組合銷售。主附險保險期間應一致;本主險附加《附加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后,不得單獨撤銷主險。太平洋保險 APP本主險單獨銷售,不可與《附加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組合銷售。四、附加規則(一)本主險可在新保時附加《附加寶上保意外傷害保險》,具體附加規則詳見該附加險承保規則。
本產品整數份承保,與被保險人名下《車享無憂兩全保險》、《安行寶(慶典版)兩全保險》產品累計最高承保份數為 1 份;2. 若被保險人名下沒有已生效或在途的《守護專享兩全保險》,則投保本產品判斷累計最高承保份數時,不與其他安行寶系列產品(《安行兩全保險》、《安行寶兩全保險(2.0 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版)》、《附加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家庭增強版)》、《安行寶兩全保險(2.0 增強版)》、《安行寶 3.0 版兩全保險》)累計。3.若被保險人名下有已生效或在途的《守護專享兩全保險》,則投保本險種判斷累計最高承保份數時,還需與《安行寶兩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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