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時間計算器(產假時間計算器在線計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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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以下是zw234作文網 分享的產假計算器,希望能幫助到大家!產假計算器
產假計算器:
注:
1、晚育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子女時年滿24周歲;
2、產假起始日期即離開崗位日期;
3、以上假期計算中涵蓋國家法定假日、雙休日、寒暑假,晚育者應在此基礎上順延國家法定假期。
產假分類
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國定假日
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
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
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
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產前假: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
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均享有產假,假期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