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橋小額貸款公司(浙江小額貸款公司)
只借了1.2萬元,
卻要打3萬的借條?
這種貸款,
你有沒有聽說過??
紹興中院開庭審理一批涉嫌“套路貸”系列案

實際借款明明只有1.2萬元,但是欠條上卻寫著3萬!來自同一出借人的類似案件竟然還有12起,總金額達21.3萬元!9月12日上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批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這也是紹興地區審理的第一例涉嫌“套路貸”系列抗訴案。
去年3月,家住諸暨的朱女士因急需資金,向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申請借款1.5萬元。但這家貸款公司的做法卻讓朱女士十分不解:
一方面,他們以各種名義收取“服務費”,并在借款中扣除,到了朱女士手中的錢只剩下1.2萬元;
另一方面,他們還要求朱女士出具一份3萬元的借條,約定借款期限、月利率及滯納金等,還讓她簽訂了還款承諾書。
借錢心切的朱女士并沒有想那么多,就稀里糊涂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隨后,朱女士收到了3萬元轉賬匯款,貸款公司工作人員“陪同”她全額取現后,將1.8萬當場拿走,朱女士只拿到1.2萬元現金。

然而,當朱女士歸還了兩期欠款之后,就再也聯系不上這家貸款公司。還款日截止后,她等來的卻是法院的一紙傳票:此時貸款公司的老板潘某滿口否認只借了1.2萬元的事實,而要求朱女士按照3萬元的借條來償還本金及利息。因為小額貸款公司出具的證據“非常充分”,法院于去年8月依法判決朱女士償還潘某借款人民幣3萬元及逾期利息。
“我借條上簽了字,有苦說不出,不知道他們的套路。”朱女士很是后悔。不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年2月,該貸款公司的老板潘某被抓。
原來,從去年3月開始,潘某和其他4人未經依法注冊審批,在越城區財源中心大廈開設了“昊瑞”公司,非法從事小額貸款業務。該公司假借民間借貸,針對本地人只需要身份證貸款,向不特定人員放貸。通過向受害人收取保證金、平臺費、業務費等虛高手續費用,并在貸款中直接扣除第一期還款本息,隨后以潘某個人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大幅虛增借款數額的借條,并要求被害人寫下還款承諾書,以此達到非法獲利的目的。

受害人如果逾期不還,潘某會憑借虛增金額借條、還款承諾書等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受害人往往因為在案前受到脅迫,只能在審判階段完全“承認”借款事實。
今年3月9日,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分局根據舉報,對潘某等人提請批捕,同月16日,柯橋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以涉嫌虛假訴訟罪對潘某等人批準逮捕。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對該案判決所認定借款事實的主要證據存在“虛增借款金額”情形,導致原審判決實體結果不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條例,對以潘某為原告的13件民間借貸案件向紹興中院提出抗訴,要求依法再審。

昨天上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批涉嫌“套路貸”的系列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指派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抗訴,包括朱女士在內的4名原審被告參加庭審,當庭認可檢方抗訴意見。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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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 陳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