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貸款公司利息最低(利息貸款低公司能貸嗎)
公司貸款利息沒發票可以做賬嗎?
新《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原《條例》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這里沒有談到具體向誰借款?只要是向非金融機構就可以,新條例說:“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才可以,是不是意味著企業向個人或獨資企業貸款發生的利息就不能扣除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
上述情況,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據不能作為稅前扣除的適當憑據,因此,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開給別人的利息發票怎么做賬?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
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因此,借給公司錢收到利息開具發票,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借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2、收到還款和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貸:應收利息
公司貸款利息沒發票可以做賬嗎?綜合以上所述,公司向個人貸款收取到的收益沒有發票收據的話是不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的,如果個人可以去稅務機關部門代開了增值稅發票的話,那么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關于貸款利息的會計處理,希望大家可以來關注我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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