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找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找個人公司有風險嗎)
為充分發揮金融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落實力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目標,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關于印發的通知》(蘭銀發〔2017〕1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擔保貸款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號)、《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甘財金〔2020〕25號)等文件精神。決定自2023年2月28日起,辦理2023年創業擔保貸款,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貸款人員范圍
(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年齡在男18-57周歲、女18-52周歲范圍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夏河縣境內(不受夏河縣戶籍限制)從事個體經營創業的城鄉勞動者,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原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脫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二)企業貸款對象: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對象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擔任企業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貸款期限內同時申請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二、貸款申請條件及所需要資料
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的行業是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酒吧以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外的所有行業;個人創業擔保貸申請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申請人及其配偶應沒有高于5萬元的銀行其他貸款,且征信良好。
(一)個人創業貸款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2.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退役證》或《軍官轉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3.刑滿釋放人員:《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刑滿釋放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4.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5.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6.返鄉創業農民工:《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鄉(鎮)及以上勞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7.已脫貧人口:《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原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其中從事種植養殖業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須由所在鄉鎮出具從事種養殖證明。
8.網絡商戶:《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在第三方網絡平臺實名注冊相關證件、能證明經營和信用情況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9.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10.上述人員合伙創業:《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合伙企業營業執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相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相關身份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
上述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已婚人士還須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同時提供與營業執照名稱相符的店面照片一張(5寸)。
(二)企業貸款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小微企業應提供《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審核表》、申請書、營業執照、企業章程、企業吸納符合條件人員相關材料(《勞動合同》、符合條件人員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工資表或工資發放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出具無拖欠職工工資和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承諾書、符合條件的反擔保措施等相關材料,擔保機構或經辦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貸款期限、額度及貼息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貸款期限為3年;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300萬元,貸款期限為2年,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由財政貼息。
四、相關要求
1.貸款申請人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合法經營。
2.反擔保人員應為全縣范圍內(夏河縣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且無不良征信記錄(退休、實習期人員、與貸款申請人為直系親屬均不得擔保)。
3.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人員(企業)必須確保所提供資料和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創業擔保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合理性并為其承擔法律責任。并按照創業擔保貸款規定辦理貸款后,保證按時歸還。
4.縣人社局對受理的貸款申請完成初審后轉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完成銀行系統審核后發放貸款。不符合條件的會及時告知貸款申請人,退回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