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行經營許可證代辦(許可代辦證典當經營行業怎么填)
第一篇:典當行申請營業執照流程
申請典當行營業執照流程
典當經營許可證下發之后,必須在10日內向公安機關(治安大隊)申請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一般申請營業執照必須持有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拿到該證之后再工商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1、典當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及復印件;
2、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3、商務廳公告原件;
4、公司設立申請書(工商局領取填寫)
5、公司章程原件;
6、股東會決議原件;
7、董事會決議原件;
8、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
9、驗資報告;
10、租賃協議原件;
11、經營場地房產證復印件;
12、法人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3、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14、董事會成員委派書(來源說明)
以上文件所有復印件必須由委托代理人簽名并標注“與原件一致”。營業執照發放后立即到刻章窗口刻公司公章,財務章及法人章。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申領: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公司公章
3、組織代碼證申請表(質量監督局領取填寫)
4、公司章程原件;
5、委托書;
6、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文件必須全部加蓋新設公司公章,復印件由委托人簽名,標注“與原件一致”
稅務登記證的申領;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公司公章,法人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表(領取填寫);
5、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法人股東組織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7、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房屋租賃協議原件;
9、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10、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11、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2、公司章程(原件);
13、公司財務制度(原件);
以上所有文件加蓋新設公司的公章,復印件由代辦人簽名并標注“與原件一致”。
第二篇: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流程
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原因:
1.設置登記要求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
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東莞分部從4月份搬到新場地已有幾個月時間,為防止工商部門再次上門查證,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需盡快辦理。
2.同時可減免租金,電費,管理費等費用每次都要到深圳開稅票的麻煩。
3.廣東分校其他分部也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
4.競爭對手在東莞也已經辦了營業執照,但是競爭對手搞破壞!
辦理程序
領取《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備齊有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 繳納登記費,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所需要的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注: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辦理時間
申請人直接到登記場所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第三篇:工商營業執照全部申請流程
工商營業執照全部申請流程
我想成立一個公司,是小規模商業企業,是兩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我不想請事務所的代理,所以我現在想知道從起名開始到稅務登記證下來的全部過程,越細越好.謝謝~
若你在的地方有行政審批中心。則先到工商局窗口申請營業執照,后至稅務局窗口審請稅務登記。具體流程及提交材料如下。
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設立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辦事程序: 審查→受理→核準
(一)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 申報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共同代理人的證明;
3、代表或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4、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名、蓋章,下同);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的驗資報告;
6、股東資格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關委派、選舉、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全套);
10、公司住所證明;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證件。
注:分公司設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代表或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
承諾時限: 3個工作日
收費項目及標準: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費:注冊資本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按注冊資本額的0.8‰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注冊資本超過10000萬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
營業執照副本工本費:10元/本;
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費:30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414號
內資企業開業稅務登記
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辦事程序: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發證
申報材料:(所有材料用A4紙復印)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總公司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兩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兩份復印件分別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外籍人士的護照等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可不提供)
4、公司提供章程兩份,合伙企業提供合伙協議兩份(分支機構提供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兩份)
5、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租賃合同上若無建管所公章的還需提供房東產權證復印件兩份;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6、公司提供驗資報告兩份(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可不提供)
7、企業公章
8、《稅務登記表》一式兩份(注:稅務登記表不得使用復寫紙填寫)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20元
收費依據:國稅函[2006]762號文件 注:此項目地、國稅窗口均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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