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表(年度獎金個稅稅率)
2018年10月1日后日常工資稅率表級數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 3000 元3超過 3000 元至 12000 元10%2103超過 12000 元至 25000 元20104超過 25000元至 35000 元25%26605超過 35000元至 55000 元30%44106超過 55000元至 80000 元35%71607超過 80000元45160注:1. 本表中的 “月應納稅所得額” 為當月工資收入按照稅法規定減除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數等不計說項以及起征點5000 元的費用減除額之后的余額。以上稅率為 超額累進稅率 ,即每一區間對應相應稅率。稅額的計算方式分為兩種:( 1)分別計算各區間對應的稅額,然后把各區間的稅額累加。( 2)月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最高稅率—該檔稅率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全年一次性獎金級數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3.6 萬元3超過 3.6 萬元至 14.4 萬元10%2103超過 14.4 萬元至30 萬元20104超過 30 萬元至42 萬元25%26605超過 42萬元至66 萬元30%44106超過 66萬元至96 萬元35%71607超過 96萬元45160注:1. 以上稅率表為方便計算的倒推表,稅法并未提供此表。 稅法的規定為:將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 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上稅率為 比例稅率 ,以獎金額對應的級次確定稅率。稅額 =獎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舉例:獎金額為 36000 元,稅額 =36000× 3%-0=1080獎金額為 36001,稅額 =36001× 10%-210=3390.1如果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 5000)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 ( 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 ×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