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正規小額貸款公司(常德正規小額貸款公司)
第十五條(三)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
【解讀】
這條最擊中網絡小貸公司的要害。很多網絡小貸公司雖然也有資本金,但放貸主要靠銀行機構的資金。在一些場景的聯合貸款中,有的耳熟能詳的頭部網絡小貸公司在單筆聯合貸款中出資僅象征性占比1%,基本上是靠流量變現從金融機構賺錢。30%的最低出資比例,對于網絡小貸公司來說杠桿太低了,基本上宣告網絡小貸公司互聯網貸款時代的落幕。
網絡小貸公司很有可能就不再做聯合貸款了,而是去專門做助貸、做金融科技服務的生意。銀行機構將登上歷史舞臺,未來將成為互聯網貸款時代的主角。
供應鏈金融業務受到沖擊
第十三條 【貸款金額】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解讀】
個人貸款的限制基本上是和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新規相同的。但是對于法人的100萬限制,對于小微金融業務影響倒不大,對于供應鏈金融業務有很大的影響,因為供應鏈金融的單戶金額一般都比較大,都超過100萬元,這將壓制小貸公司做供應鏈金融的空間。尤其是對于大型的網絡小貸公司有較大的影響。
這條規定將進一步將網絡小貸公司向小微市場壓實,網絡小貸公司未來將更聚焦到個人金融、小微金融業務。網絡小貸公司只能做供應鏈金融末端的分銷商、經銷商的100萬元以下的貸款, 100萬以上的供應鏈金融貸款業務將通過銀行等牌照放款。
資本必須充足
第十條 【注冊資本】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解讀】
資本充足率是指銀行自身資本和加權風險資產的比率,代表了銀行對負債的最后償債能力。銀行用少量資本運營大量債權資產,以此來獲得高回報率,這就是“杠桿原理”,但這也是銀行產生系統風險的根源之一。為了讓金融業在眾多風險面前有足夠的抵抗能力,最低限度地降低金融業暴發危機,1988年在瑞典巴塞爾召開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會議上確定了8%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我國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的金融體制改革中也將資本充足率確立為重要的風險控制指標。
以重慶市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具有全國范圍的網絡小貸業務許可,當前注冊資本金為20億人民幣,根據《辦法》,該公司需要將資本金提升到50億,而且必須是實繳。資本金的要求會讓一些資本實力并不雄厚的網絡小貸公司退出歷史舞臺。
只能控股1家
第二十條 【股權管理】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禁止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權。
【解讀】
現在一些巨頭都控股2個或者2個以上的可以全國展業的網絡小貸公司,用以突破資產規模的限制。未來這個也將成為歷史。巨頭需要關閉掉手里的第二個網絡小貸公司,或者稀釋股份改為參股,這個會明顯壓降巨頭的互聯網貸款的業務量,所以巨頭急需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牌照來承接網絡小貸公司壓降的業務量。這也是為什么近期一些互聯網巨頭都申請注冊了消費金融公司的原因。
網絡小貸公司向何處去?
隨著《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在2020年7月份的發布,業內嗅覺靈敏的人士就已經預料到網絡小貸公司新規早晚會出臺,因為網絡小貸公司和商業銀行是互聯網貸款的兩端,前者控制了場景流量,后者控制了資金。
互聯網流量和數據的優勢,可以讓互聯網巨頭快速的構筑起在貸款業務上的優勢,但是也帶來了一些風險。如果幾百家銀行都匯聚到一家網絡小貸公司的場景上來,銀行的線上貸款業務就高度依賴一兩家網絡小貸公司,經濟好的時候自然沒有問題,但是一旦經濟發生波動,這幾個網絡小貸公司如果爆發風險,幾百家銀行都會受到影響。
監管的考慮和目光是長遠的,他們必須要超脫于某個行業的經濟利益去看到未來最壞的情況,并未雨綢繆。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辦法》中所有新增的內容都是在夯實網絡小貸公司風險防范的能力,通過提高門檻讓實力較弱的網絡小貸公司出清。監管不反對做線上,鼓勵網絡小貸公司在注冊地省級行政區內做線上業務,也鼓勵有實力的網絡小貸公司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全國展業的資格,但是審批全國展業必然是慎重的。
那么,網絡小貸公司向何處去?
金融科技比較弱的、沒有實體經濟場景、資本實力不充足的網絡小貸公司可以退出市場了,監管成本已經很高了,如果你沒什么實際的業務開展,監管不會允許你持有牌照空轉了。
已經有較大存量的全國展業的網絡小貸公司,必須根據監管要求主動壓降存量了,同時通過加強風控能力、夯實資本金和提升聯合貸款比例提升風險管理的能力,這倒也是聚焦優勢場景,提升資產質量的好時機。這可以大大降低互聯網貸款風險的集中度。《辦法》給了3年的過渡期,時間很緊迫了。轉型金融科技也是一個出路、網絡小貸公司可以將積累的產業和場景經驗通過金融科技產品的方式輸出給銀行機構,通過帶有場景理解能力的金融科技產品賦能銀行進入產業鏈金融市場,成為銀行機構的“產業鏈操作系統”。當然做的比較好的網絡小貸公司,也可以繼續申請全國展業資格。
《辦法》對于一直在省級行政區域內部經營的中小網絡小貸公司是利好的,這些機構做消費貸款的量很少、是服務最末端小微企業的主力軍,隨著大型網絡小貸公司的業務量的壓降,銀行機構的資金必然將轉移到區域內經營的中小網絡小貸公司這里,支持他們更好的服務小微企業,將進一步降低中小網絡小貸公司的資金成本。中小網絡小貸公司也需要盡快升級風控和金融科技系統,加大對于省內區域市場場景的滲透,以適應未來業務量的大量增長。
互聯網貸款的主角將從網絡小貸公司切換到銀行。銀行要想成為互聯網貸款的主角,開放銀行能力的建設必須加緊了,讓自身成為產業鏈互聯網的金融操作系統,直接掌握數據和客戶生態,做到和產業鏈的“緊耦合”,而不是聯合貸款或者助貸這種和產業鏈的“松耦合”。同時銀行積極探索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建立和產業鏈的血肉聯系,加大對于產業鏈互聯網的影響和控制力,而不是前幾年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戰略合作這種松散的合作。這將推動金融機構未來面向產業鏈互聯網的“圈地運動”。銀行會加緊吸收有產業和場景經驗的金融科技人才。
《辦法》的出臺,宣告網絡小貸公司為主角的互聯網貸款的時代結束了,銀行等持牌機構登上了歷史舞臺。
一個時代落幕了。
本文作者: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孫揚,來源:蘇寧金融研究院 (ID:SIF-2015),華爾街見聞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