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公司貸款(異地貸款公司需要銀行卡)
【導語】:在天津滿足條件就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小編整理了2023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具體詳見正文: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政策:
>>實行時間:2018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18日
>>住房消費提取
1.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①購買商品住房、私產住房、公有住房產權、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
②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③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④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2.具體提取要求:
①職工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統稱“購建修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準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購建修房的費用。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后的金額。
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貸款新購私產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持有該住房產權滿半年。
②職工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建修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準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不超過購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首付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后的金額。
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③職工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購建修房,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貸款結清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公積金貸款結清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辦理其他住房消費或非住房消費提取業務。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委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在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后,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并劃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卡銀行儲蓄賬戶。
職工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最近一次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且符合本辦法非住房消費提取規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可辦理提取手續并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④職工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分別購建修房,按月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公積金貸款結清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辦理其他住房消費或非住房消費提取業務。
公積金貸款逾期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不能辦理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提取業務。
⑤職工與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購房的:按以下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Ⅰ職工與配偶、本人的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貸款共同購房且購買該套住房全部產權的,共同購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照第①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Ⅱ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照第②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Ⅲ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按照第③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購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⑥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座落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按照第①、②條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⑦辦理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已用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償還住房貸款憑證不能再次用于提取。
⑧職工公積金貸款逾期,經法院裁決并強制執行的,可執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⑨職工家庭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且已支付房租的,職工及其家庭成員(以《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家庭成員范圍為準)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部門提供數據為準。
⑩職工租賃其他住房的,可按以下規定申請提取:
Ⅰ職工在本市租賃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且沒有住房貸款記錄;
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
Ⅱ職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一個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實際房租核定提取金額;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額。提取限額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適時調整。
Ⅲ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本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租住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按本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其他規定
Ⅰ職工購買住房且購買該套住房全部產權的,可按本辦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的,不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Ⅱ一套私產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內交易兩次或兩次以上的,購買該套住房的職工,在該自然年度內,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交易的購房職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尚未出售該套住房。
>>非住房消費提取
1.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①離休、退休的;
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③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④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⑤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的;
⑥家庭成員(含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重大疾病以中國保險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范圍為準;
⑦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第①-④項規定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符合第⑤項規定的,可以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期間及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職工符合第⑥項規定的,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按照第⑦項規定提取的,死亡職工配偶及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繼承人(受遺贈人)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及死亡職工配偶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提取流程
1.職工應當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的任一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規定條件的,管理部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如對職工提取情形真實性有異議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管理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職工。
3.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辦理資料和辦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
>>實行時間:2021年3月19日-2026年3月18日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
房屋產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親(以下統稱提取申請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應未負有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
>>提取時間及金額:
提取申請人應在電梯竣工驗收后兩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對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該套房屋加裝電梯實際分攤金額。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實行時間:2021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提取條件及金額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月合計提取限額為1200元。
每月租金超過1200元的,職工可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后,按照登記備案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限額為24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申請提取,每月合計提取限額為2400元。
>>提取方式
職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請,每次可申請提取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屆滿,可繼續申請提取。按照租賃登記備案信息提取的,提取期限同時不得超過備案租賃期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對職工每次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資金按季度劃轉至職工的銀行儲蓄賬戶,每季度劃轉資金不超過3個月的提取金額。職工因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當季度未足額劃轉的,在同一次申請提取期限內的其他季度劃轉。
>>其他規定
本人或配偶有本市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按照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及配偶同時租住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僅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本通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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