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貸款公司是真的嗎(貸款公司是合法的嗎)
9月7日,西安一座公園內發生了一起悲劇。
一名來自安康學院的大四學生在公園上吊自殺,直到第二日凌晨才被晨練的人發現。
根據警方通報,此學生姓張。
據張某兄長透露,是因為還不上17000元貸款,才自殺身亡。
看到這里,不禁讓人疑惑,一個大四學子,為何會背上17000元的貸款,這筆錢他用去哪里了?
而隨著事件的發酵,更多的內幕被緩緩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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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張某今年23歲,是一名大四在校生。
按照以往的經驗,經過大學前3年的理論學習,在最后一年,學校應該安排學生去校外實習,積累經驗,為畢業找工作打好基礎。
可到了他這屆卻發生了意外。
學校沒有安排他們出去實習,而是安排他們整個班的學生去參加校外培訓,說是為了他們畢業以后好找工作。
還通知稱:不參加培訓,不允許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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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情癥結就在這里。
參加這個校外培訓,培訓費居然高達17000元。
看到這里,不禁讓人更疑惑了。
為什么學校會強制要求他們去參加這么貴的一個培訓?不參加還不允許畢業?
難道憑他在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不足以讓他畢業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嗎?
所以要另外繳費學習一項專業技能?
這讓他一個在校學生怎么承擔得起?
最后為了能拿到畢業證,他只能被迫去想辦法。
但一個沒有掙錢能力的學生能想出什么辦法呢?
只能回家找家人要。
張某的家庭背景
在張某年幼的時候,他的父母就亡故了,是在哥哥的拉扯下長大的。
哥哥每天辛苦工作除了養活兩兄弟,還要承擔弟弟從小到大的一切學習費用,真正做到了長兄如父。
為此,哥哥也一直沒有成家。
隨著弟弟考上大學,到臨近畢業,哥哥的年紀也老大不小了,總要為自己后半輩子考慮。
原本期盼著弟弟畢業后,找到工作能養活自己,他就可以輕松一點了。
哪知弟弟突然開口問他要17000元,他根本無力承擔,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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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只能另外想辦法。
張某的辦法
就在哥哥還在為拒絕弟弟的事愧疚的時候,弟弟很懂事的跟他說,他們學校已經幫他們想到辦法了。
學校給他們這些貧困學生介紹了一家貸款機構,他們可以通過貸款來交培訓費。
只是他們貸的款不經過他們的手,而是直接打到培訓機構賬戶上。
從他們老師發在班級群里的分期還款方案可知。
張某的貸款金額為17290元,分期12個月,每月還款1700.2元,加上利息共計20402.2元,光利息就高達31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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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好貸,還款就成了張某的催命符。
張某的窘境和愧疚
根據分期方案上的還款日期是每個月的11號。
然而兩個月過去,張某卻發現,每個月的貸款他根本無力支付!
這讓他陷入了窘境,本是不想連累哥哥才去貸款,卻沒考慮貸款以后該怎么還這筆錢。
隨著還款日期臨近,他心里又焦急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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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家庭困難,他不想給哥哥增加的負擔,可又要還款。
他本就是個懂事善良的孩子,哥哥把他養大,送他讀書,連自己的終生大事都耽擱了,現在還可能連累他背債,他心里愧疚極了。
兩個月的時間反復折磨,足以擊垮他的心理防線。
學校為什么強制給學生安排校外培訓?又為什么給學生推薦貸款機構?
事情發生后,引起很多網友關注,有網友扒出了那家培訓機構的名字,稱是忽悠人的。
他們就是抓住了在校學生的心里,尤其是貧困生,比較缺錢,就想畢業后找份高薪水的好工作。
所以,他們在學生猶豫的時候,作出報名前保證,稱上了他們的課就一定能找到工作,但卻被很多培訓過的大學生否定了,稱他們就是忽悠人,上他們的課一點用都沒有。

他們就是想騙學生的錢,所以就弄了個“校企合作”,目的就是利用學生對學校的信任。
沒經歷過社會洗禮的學生大部分都單純善良,沒有社會經驗。
尤其是那些貧困家庭的孩子,家人給不了啥建議,遇事只能通過他們自己去分析,做出選擇。
學校雖說是推薦培訓,但卻提出“不培訓畢不了業”,明眼人一看就是要挾,這樣一來,學生哪敢不去!
富裕家庭的孩子直接交錢就可以去上課,那貧困生怎么辦?
不得不說,學校不愧是人才聚集地,方方面面他們都考慮的很周到,富學生的錢賺了,窮學生的錢也不想放過。
他們給窮學生介紹貸款機構,讓他們貸款參加培訓,從而賺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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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培訓機構掙錢了,貸款機構掙錢了,學校也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一石三鳥。
最后,不管是學校、培訓機構,還是貸款機構,卻沒有一個人告訴那些貧困生,貸款后該如何還錢,明知道他們還是靠家里供養,自己根本沒有掙錢的的能力。
他們根本就不顧那些家境貧寒的學生會背負多大的負擔和壓力!
張某身亡,誰的責任?
張某被他們用套娃的方式,一環扣一環的套走了命。
誰該為這條朝陽般的生命負責?
首當其沖應該是學校,學生進入學校讀書,學校就應該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學生交了學費,學校就要盡到教學責任,該教的知識老師就要盡最大能力教會學生。
讓學生出校門能有技能養活自己,學生功成名就,也能為母校增光,不是嗎。
職業規劃課程每個學校都有,進入學校第一學期就要學習,老師教點課程外的東西,又會怎么樣呢。
古話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作為老師,不為學生打算,還配合學校聯合培訓機構,貸款機構坑學生錢財,簡直令人不恥。
培訓機構以幫助學生就業為由,騙取錢財,是否存在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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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機構在明明知道在校學生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還向學生放款,屬于非法貸款,是不是犯罪?
還有張某自己也有責任。
在明知道自己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還懷著僥幸心理去貸款,最后發現自己無力償還,也沒有第一時間聯系自己的親人想辦法,只想著結束自己的生命來逃避問題。
他這不僅是自私,還膽小怯懦,毫無成年人的責任與擔當,完全沒有考慮他哥哥的感受。
不但讓他哥哥“白發人送黑發人”,還要幫他擦屁股。
寫在最后
這也給各位學生和家屬一個警告,學生在學校除了學習課本知識外,還要自主學習一些課外知識,還可以從網上學習一些預防詐騙的知識。
除了自己和家人誰都不能全身心的信任。
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要學會跟家里人溝通,讓家里人協助解決。
至于之后的事,要知道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沒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家長在辛苦掙錢之余,也要注意孩子的情緒及行為,便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引導,提前預防。
學校是教書育人,給國家培養人才的地方,不是某些人發財的地方,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強監管,嚴厲打擊某些歪風邪氣。
避免悲劇重演。
#挑戰30天在頭條寫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