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是什么意思(受益意思是說什么)
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險買定后,因為各種原因,還能不能變更受益人呢?
筆者舉例說明。
老王與妻子育有兩個兒子,2019年老王作為投保人、以妻子作為被保險人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小兒子。2021年老王妻子生病,小兒子不聞不問,而大兒子任勞任怨照顧母親,老王妻子病情好轉后,老王對小兒子心懷芥蒂,想要將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變更為大兒子,老王該如何做?

根據保險法第41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附貼批單。
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通過上述條款,我們能解讀到的意思是老王要變更受益人,首先必須要老伴即被保險人同意,在此前提下,對保險公司只需通知到位即可,無權say No。
問題又來了,變更受益人的時間節點是什么?是老王發出通知的那一刻還是通知到底保險人的那一刻?
這個問題說不重要也重要,萬一老王妻子同意變更受益人、老王也寄出了變更受益人通知書,在申請書還未寄到保險公司手上時,老王妻子病情突然惡化去世,那保險金是要給大兒子還是小兒子呢?

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
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當事人主張變更行為自變更意思表示發出時生效,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主張變更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在老王要變更受益人的那一刻起,受益人就已經從小兒子變更為大兒子了,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即使不通知保險公司也不影響在新舊受益人之間產生效力,沒有通知或者通知還沒到達保險公司只是不能對抗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向小兒子支付保險金視為其履行了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大兒子可以基于不當得利要求小兒子向其返還保險金。

很多人在購買保險之后,往往會忽略變更受益人,保險應當是一個動態管理過程,在身份、財產及其他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對保單進行體檢, 比如離婚時,應當檢查有無互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保單、受益人又是誰;比如多子女的,可以根據子女的情況變更受益人或調整受益份額,諸多例子不一一列舉,及時變更受益人,將保險為我所用。
·駱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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